交纳会费是各理事单位的义务,会费是学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根据《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20元/年
2、团体会员:
(1)理事单位:1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年
(3)理事长单位:2000元/年
(4)企业团体会员:2000元/年
二、会费收取办法
团体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收取,一届五年。个人会员会费可逐年交纳,也可按届交纳。不按时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学会办公室收到会费后,即开具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统一收据。
三、会费用途
会费必须用于本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科学普及宣传和事业发展等。
四、会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1、学会委托湖南图书馆计财科管理财务账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对会费进行管理。
2、学会须接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民政厅的年检,年检要由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交给年检机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理事长会议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