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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卷文化志

文化志 文化事业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篇 戏剧艺术事业

 

第二篇 电影事业

 

第三篇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

 

第四篇 群众文化事业

 

第五篇 文化事业管理

 


第一篇 戏剧艺术事业

 

概  述 29
第一章 剧种源流 35
1 戏剧 35
  一、地方大戏 35
  二、民间小戏 41
  三、民族戏曲 46
  四、全国性及外省戏曲 47
  五、现代戏剧 49
2 其它表演艺术 52
  一、音乐、舞蹈 52
  二、木偶戏 52
  三、皮影戏 53
  四、杂技 54
  五、曲艺 55
第二章 表演团体 57
1 戏剧艺术班、社 57
  一、戏曲班、社 57
  二、新剧团、社 64
  三、其它表演艺术班、社 68
  四、抗敌文艺宣传队 70
2 戏剧艺术团、院 79
第三章 演出场所 95
1 旧戏台 95
  一、草台、庙台、会堂 95
  二、戏园、戏院、舞台 99
2 新剧场 104
第四章 演出活动 115
1 常规演出 115
  一、所在地演出 115
  二、上山下乡演出 116
  三、城市规划演出 118
2 特殊演出 119
  一、慰问演出 119
  二、出国演出 122
  三、汇报演出 124
  四、纪念性演出 128
  五、其它演出 129
3 会演 131
  一、省级会演 131
  二、中南区和全国会演 136
第五章 戏曲改革 141
1 改良 141
  一、湖南省戏剧改良委员会 141
  二、湖南省戏剧审查委员会 142
  三、长沙戏剧业编撰委员会 144
  四、长沙市戏剧审查委员会 144
2 改革 145
  一、戏曲改进委员会 145
  二、戏曲工作室 148
3 研究 151
 

第二篇 电影事业

 

概  述 159
第一章 制片 168
1 湘江(长沙)电影制片厂 168
2 湖南电影制片厂 169
  一、新闻纪录片 171
  二、科教片 173
  三、艺术片 173
  潇湘电影制片厂 173
第二章 发行 187
1 私营电影发行商 190
  一、影片发行代理商 190
  二、私营影业公司(社) 190
2 国营省级影片发行机构 192
  一、国家影片公司驻湘机构 192
  二、湖南省级电影发行机构 194
3 国营地、县级电影发行机构 201
  一、地区、州、市电影发行机构 201
  二、县级电影发行机构 204
  三、区(片)电影管理站 207
第三章 放映 215
1 电影院 21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私营电影院 21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电影院 219
2 电影俱乐部 227
3 城镇影剧院 261
4 电影队 23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电影队 23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电影队 236
5 电影放映管理 245
  一、拟订和执行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计划 246
  二、办理放映单位的申请登记和年度审验 247
  三、拟订和贯彻各项放映工作制度 247
  四、组织、辅导放映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格考核 248
  五、表彰先进 248
6 电影发行放映学术组织 249
第四章 电影机器供应与修配、制造 269
1 电影机器供应 271
  一、省级供应单位 272
  二、地、州、市、县供应单位 273
2 电影机器修配制造 274
  一、省级修配、制造单位 275
  二、地、州、市修配厂(站、组) 279
  三、县(市)电影机修配站、组 282
 

第三篇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

 

第一章 图书馆事业 283
1 概述 283
2 省级公共图书馆 289
  一、湖南图书馆 290
  二、湖南通俗图书馆 296
  三、南岳图书馆 297
  四、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298
3 地、州、市公共图书馆 299
4 县(市)公共图书馆和城乡基层图书馆 307
  一、县(市)公共图书馆 307
  二、城乡基层图书馆(室) 315
5 其它系统图书馆 317
  一、教育系统图书馆 317
  二、科研机构图书馆 329
  三、机关、团体图书馆 332
6 图书馆协作、学术组织 334
  一、图书馆协作组织 334
  二、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335
第二章 博物馆事业 336
1 概述 336
2 综合性与专业性博物馆 339
  一、省级博物馆 340
  二、地、州、市博物馆 345
  三、县(市)博物馆 348
3 纪念性博物馆 352
  一、人物纪念馆(包括故居) 352
  二、事件纪念馆(包括旧址) 359
4 湖南博物馆外事活动及学术组织 363
  一、湖南博物馆外事活动 363
  二、湖南省博物馆学会 364
第三章 文物事业 366
1 概述 366
2 文物管理单位 372
  一、省文物管理单位 372
  二、地、州、市文物管理单位 378
  三、县(市)文物管理单位 382
3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88
  一、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89
  二、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90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91
  四、1983年调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95
4 文物商店 422
5 文物考古研究单位、学术组织 424
  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424
  二、湖南省考古学会 425
  三、楚文化研究会 426
6 文物发掘成就与研究成果名录 427
  一、1951~1988年文物发掘成就 427
  二、1959~1988年文物研究主要成果名录 430
 

第四篇 群众文化事业

 

概  述 431
第一章 省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440
1 湖南省立通俗教育馆 441
2 省立民众教育馆 443
  一、抗日战争以前 443
  二、抗日战争期间 445
  三、抗日战争胜利后 447
3 省群众艺术(文化)馆 450
  一、“文化大革命”以前 450
  二、“文化大革命”期间 452
  三、“文化大革命”以后 454
第二章 省以下各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457
1 自治州与地区群众艺术馆 457
  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群众艺术馆 458
  二、益阳地区群众艺术馆 460
  三、娄底地区群众艺术馆 461
  四、郴州地区群众艺术馆 461
  五、零陵地区群众艺术馆 462
  六、怀化地区群众艺术馆 463
2 省辖市群众艺术馆 464
  一、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464
  二、衡阳市群众艺术馆 465
  三、株洲市群众艺术馆 467
  四、湘潭市群众艺术馆 467
  五、岳阳市群众艺术馆 469
  六、邵阳市群众艺术馆 470
第三章 农村、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499
1 农村群众文化组织 499
  一、农村剧团 500
  二、农村俱乐部 503
  三、政治夜校——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506
  四、农村集镇文化中心 507
  五、文化专业户 509
2 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2
第四章 其它系统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与组织 515
1 工人群众文化单位与组织 516
  一、地方工会工人文化宫 518
  二、厂矿俱乐部 522
  三、其它系统职工文化宫(俱乐部) 529
2 青少年群众文化单位与组织 530
  一、青少年宫 530
  二、少年之家 533
  三、儿童乐园、游乐园 535
3 群众文化协调与学术组织 535
  一、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 536
  二、城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 536
  三、湖南省群众文化学会 537
 

第五篇 文化事业管理

 

概述 539
第一章 管理机构 541
1 中华民国湖南省社会教育管理机构 541
  一、省级管理机构 541
  二、县(市)管理机构 543
  三、乡镇管理机构 544
2 湖南苏区文化管理机构 545
  一、省苏维埃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545
  二、县苏维埃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546
  三、区乡文化主管部门 54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文化管理机构 549
  一、省文化行政部门 549
  二、地、州、市、县文化行政部门 554
  三、基层文化行政部门 556
第二章 文化事业经费 559
1 中华民国湖南省社会教育经费 559
  一、军阀混战时期社会教育经费 559
  二、国民政府时期社会教育经费 562
2 湖南苏区文化经费 567
  一、政府文化事业经费 567
  二、集体文化事业经费 568
  三、群众业余文化事业经费 56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文化经费 568
  一、国家拨款 569
  二、地方集资 574
  三、私人投资 577
  四、“以文补文” 579
第三章 专业人才培训 584
1 戏剧艺术专业培训 584
  一、戏曲科班 584
  二、小演员训练班 588
  三、戏剧(曲)艺术院校 590
  四、编剧及舞台艺术人员培训 592
2 电影技术专业培训 594
  一、新放映员训练班 595
  二、在职人员轮训班 596
  三、新技术人员培训班 598
3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专业培训 600
  一、图书馆专业培训 600
  二、博物馆、文物专业培训 604
4 群众文化专业培训 606
  一、群众文化干部轮训 607
  二、群众文化骨干培训 607
  三、群众文化大专、中专班 608

编辑说明


 

   本志从成立编纂机构到最后完成志稿共经历十一个春秋。1979年冬,湖南省文化局根据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部署,成立以局长周季平为首的省文化志编纂委员会,先后从所属单位抽调干部、聘请离退休人员组成编志室,开始收集、整理资料。1981年由省文化局办公室主任赵德之兼管行政。经过三年多工作,共摘抄、复印资料1100多万字,并整理出50多万字的资料长编。1983年,省文化局改省文化厅,编志室由厅长高岳森直接领导,开始编写初稿,至1985年写出近100万字。适逢厅领导班子调整,改由新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则恭领导编志工作,决定将已编写出的初稿,交各有关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改写,由主编总其成。最后,经湖南省地方志编委会审阅、加工、定稿。兹将编纂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志内容包括“综述”及“戏剧艺术事业”、“电影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群众文化事业”、“文化事业管理”共6个部分,全面记述了各项文化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着重记述其主体机构的演变,以此反映湖南文化事业的盛衰起伏。

 

二、在记述各级文化事业机构中,为避免本志与地、州、市、县志以及省志其他专志交叉重复,对省级机构记述较详,对地、州、市机构记述较略,对县及县以下的机构除选记具典型性或鲜明地方特色的以外,大都只在篇或章的“概述”中提及;对湖南文化事业发展卓有贡献的人物大多已在《湖南省志·人物志》中列传,本志不作专门记述,一般采取因事系人或名录的方法表述;艺术院校,文学艺术作家、作品,具体文物介绍,以及戏剧、艺术各协会、学会,广播电视事业,出版事业等,因已分别记入《教育志》、《文学艺术志》、《文物志》、《广播电视志》、《出版志》等,本志略记或不记。

 

三、本志上限根据各项事业的不同情况,分别上溯该项事业的发端。但注意详今略古,着重记述1840年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全省各项文化事业,1840年以前仅作为探源大体记述。下限一般断于1989年,有些重要事物和统计数字,为了保持记述的完整性则延至1990年。

 

四、本志今天能够成书,是全省文化系统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有许多单位提供和核实了大量资料,并提出了宝贵意见。编写组每完槁一篇,即印发各地、州、市文化局、文化志办和省地方志编委会征求意见;对入志的人和事,均送有关单位核实订正。湖南文化界的许多老领导、专家学者对本志编写给予了热情关怀与具体指导,其中铁可、刘斐章、金汉川、孙洲等同志指导尤多。十一年来,为本志提供文字资料、照片和撰稿的同志,不下数百人,恕不一一列名。在此,谨对所有曾经襄助本志编纂的部门、单位、个人深表谢意。

文化志 文化事业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篇 戏剧艺术事业

 

第二篇 电影事业

 

第三篇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

 

第四篇 群众文化事业

 

第五篇 文化事业管理

 


第一篇 戏剧艺术事业

 

概  述 29
第一章 剧种源流 35
1 戏剧 35
  一、地方大戏 35
  二、民间小戏 41
  三、民族戏曲 46
  四、全国性及外省戏曲 47
  五、现代戏剧 49
2 其它表演艺术 52
  一、音乐、舞蹈 52
  二、木偶戏 52
  三、皮影戏 53
  四、杂技 54
  五、曲艺 55
第二章 表演团体 57
1 戏剧艺术班、社 57
  一、戏曲班、社 57
  二、新剧团、社 64
  三、其它表演艺术班、社 68
  四、抗敌文艺宣传队 70
2 戏剧艺术团、院 79
第三章 演出场所 95
1 旧戏台 95
  一、草台、庙台、会堂 95
  二、戏园、戏院、舞台 99
2 新剧场 104
第四章 演出活动 115
1 常规演出 115
  一、所在地演出 115
  二、上山下乡演出 116
  三、城市规划演出 118
2 特殊演出 119
  一、慰问演出 119
  二、出国演出 122
  三、汇报演出 124
  四、纪念性演出 128
  五、其它演出 129
3 会演 131
  一、省级会演 131
  二、中南区和全国会演 136
第五章 戏曲改革 141
1 改良 141
  一、湖南省戏剧改良委员会 141
  二、湖南省戏剧审查委员会 142
  三、长沙戏剧业编撰委员会 144
  四、长沙市戏剧审查委员会 144
2 改革 145
  一、戏曲改进委员会 145
  二、戏曲工作室 148
3 研究 151

 

第二篇 电影事业

 

概  述 159
第一章 制片 168
1 湘江(长沙)电影制片厂 168
2 湖南电影制片厂 169
  一、新闻纪录片 171
  二、科教片 173
  三、艺术片 173
  潇湘电影制片厂 173
第二章 发行 187
1 私营电影发行商 190
  一、影片发行代理商 190
  二、私营影业公司(社) 190
2 国营省级影片发行机构 192
  一、国家影片公司驻湘机构 192
  二、湖南省级电影发行机构 194
3 国营地、县级电影发行机构 201
  一、地区、州、市电影发行机构 201
  二、县级电影发行机构 204
  三、区(片)电影管理站 207
第三章 放映 215
1 电影院 21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私营电影院 21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电影院 219
2 电影俱乐部 227
3 城镇影剧院 261
4 电影队 23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电影队 23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电影队 236
5 电影放映管理 245
  一、拟订和执行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计划 246
  二、办理放映单位的申请登记和年度审验 247
  三、拟订和贯彻各项放映工作制度 247
  四、组织、辅导放映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格考核 248
  五、表彰先进 248
6 电影发行放映学术组织 249
第四章 电影机器供应与修配、制造 269
1 电影机器供应 271
  一、省级供应单位 272
  二、地、州、市、县供应单位 273
2 电影机器修配制造 274
  一、省级修配、制造单位 275
  二、地、州、市修配厂(站、组) 279
  三、县(市)电影机修配站、组 282

 

第三篇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

 

第一章 图书馆事业 283
1 概述 283
2 省级公共图书馆 289
  一、湖南图书馆 290
  二、湖南通俗图书馆 296
  三、南岳图书馆 297
  四、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298
3 地、州、市公共图书馆 299
4 县(市)公共图书馆和城乡基层图书馆 307
  一、县(市)公共图书馆 307
  二、城乡基层图书馆(室) 315
5 其它系统图书馆 317
  一、教育系统图书馆 317
  二、科研机构图书馆 329
  三、机关、团体图书馆 332
6 图书馆协作、学术组织 334
  一、图书馆协作组织 334
  二、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335
第二章 博物馆事业 336
1 概述 336
2 综合性与专业性博物馆 339
  一、省级博物馆 340
  二、地、州、市博物馆 345
  三、县(市)博物馆 348
3 纪念性博物馆 352
  一、人物纪念馆(包括故居) 352
  二、事件纪念馆(包括旧址) 359
4 湖南博物馆外事活动及学术组织 363
  一、湖南博物馆外事活动 363
  二、湖南省博物馆学会 364
第三章 文物事业 366
1 概述 366
2 文物管理单位 372
  一、省文物管理单位 372
  二、地、州、市文物管理单位 378
  三、县(市)文物管理单位 382
3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88
  一、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89
  二、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90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91
  四、1983年调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95
4 文物商店 422
5 文物考古研究单位、学术组织 424
  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424
  二、湖南省考古学会 425
  三、楚文化研究会 426
6 文物发掘成就与研究成果名录 427
  一、1951~1988年文物发掘成就 427
  二、1959~1988年文物研究主要成果名录 430

 

第四篇 群众文化事业

 

概  述 431
第一章 省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440
1 湖南省立通俗教育馆 441
2 省立民众教育馆 443
  一、抗日战争以前 443
  二、抗日战争期间 445
  三、抗日战争胜利后 447
3 省群众艺术(文化)馆 450
  一、“文化大革命”以前 450
  二、“文化大革命”期间 452
  三、“文化大革命”以后 454
第二章 省以下各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457
1 自治州与地区群众艺术馆 457
  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群众艺术馆 458
  二、益阳地区群众艺术馆 460
  三、娄底地区群众艺术馆 461
  四、郴州地区群众艺术馆 461
  五、零陵地区群众艺术馆 462
  六、怀化地区群众艺术馆 463
2 省辖市群众艺术馆 464
  一、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464
  二、衡阳市群众艺术馆 465
  三、株洲市群众艺术馆 467
  四、湘潭市群众艺术馆 467
  五、岳阳市群众艺术馆 469
  六、邵阳市群众艺术馆 470
第三章 农村、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499
1 农村群众文化组织 499
  一、农村剧团 500
  二、农村俱乐部 503
  三、政治夜校——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506
  四、农村集镇文化中心 507
  五、文化专业户 509
2 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街道群众文化组织 512
第四章 其它系统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与组织 515
1 工人群众文化单位与组织 516
  一、地方工会工人文化宫 518
  二、厂矿俱乐部 522
  三、其它系统职工文化宫(俱乐部) 529
2 青少年群众文化单位与组织 530
  一、青少年宫 530
  二、少年之家 533
  三、儿童乐园、游乐园 535
3 群众文化协调与学术组织 535
  一、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 536
  二、城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 536
  三、湖南省群众文化学会 537

 

第五篇 文化事业管理

 

概述 539
第一章 管理机构 541
1 中华民国湖南省社会教育管理机构 541
  一、省级管理机构 541
  二、县(市)管理机构 543
  三、乡镇管理机构 544
2 湖南苏区文化管理机构 545
  一、省苏维埃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545
  二、县苏维埃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546
  三、区乡文化主管部门 54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文化管理机构 549
  一、省文化行政部门 549
  二、地、州、市、县文化行政部门 554
  三、基层文化行政部门 556
第二章 文化事业经费 559
1 中华民国湖南省社会教育经费 559
  一、军阀混战时期社会教育经费 559
  二、国民政府时期社会教育经费 562
2 湖南苏区文化经费 567
  一、政府文化事业经费 567
  二、集体文化事业经费 568
  三、群众业余文化事业经费 56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文化经费 568
  一、国家拨款 569
  二、地方集资 574
  三、私人投资 577
  四、“以文补文” 579
第三章 专业人才培训 584
1 戏剧艺术专业培训 584
  一、戏曲科班 584
  二、小演员训练班 588
  三、戏剧(曲)艺术院校 590
  四、编剧及舞台艺术人员培训 592
2 电影技术专业培训 594
  一、新放映员训练班 595
  二、在职人员轮训班 596
  三、新技术人员培训班 598
3 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专业培训 600
  一、图书馆专业培训 600
  二、博物馆、文物专业培训 604
4 群众文化专业培训 606
  一、群众文化干部轮训 607
  二、群众文化骨干培训 607
  三、群众文化大专、中专班 608

编辑说明

   本志从成立编纂机构到最后完成志稿共经历十一个春秋。1979年冬,湖南省文化局根据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部署,成立以局长周季平为首的省文化志编纂委员会,先后从所属单位抽调干部、聘请离退休人员组成编志室,开始收集、整理资料。1981年由省文化局办公室主任赵德之兼管行政。经过三年多工作,共摘抄、复印资料1100多万字,并整理出50多万字的资料长编。1983年,省文化局改省文化厅,编志室由厅长高岳森直接领导,开始编写初稿,至1985年写出近100万字。适逢厅领导班子调整,改由新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则恭领导编志工作,决定将已编写出的初稿,交各有关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改写,由主编总其成。最后,经湖南省地方志编委会审阅、加工、定稿。兹将编纂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志内容包括“综述”及“戏剧艺术事业”、“电影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事业”、“群众文化事业”、“文化事业管理”共6个部分,全面记述了各项文化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着重记述其主体机构的演变,以此反映湖南文化事业的盛衰起伏。

 

二、在记述各级文化事业机构中,为避免本志与地、州、市、县志以及省志其他专志交叉重复,对省级机构记述较详,对地、州、市机构记述较略,对县及县以下的机构除选记具典型性或鲜明地方特色的以外,大都只在篇或章的“概述”中提及;对湖南文化事业发展卓有贡献的人物大多已在《湖南省志·人物志》中列传,本志不作专门记述,一般采取因事系人或名录的方法表述;艺术院校,文学艺术作家、作品,具体文物介绍,以及戏剧、艺术各协会、学会,广播电视事业,出版事业等,因已分别记入《教育志》、《文学艺术志》、《文物志》、《广播电视志》、《出版志》等,本志略记或不记。

 

三、本志上限根据各项事业的不同情况,分别上溯该项事业的发端。但注意详今略古,着重记述1840年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全省各项文化事业,1840年以前仅作为探源大体记述。下限一般断于1989年,有些重要事物和统计数字,为了保持记述的完整性则延至1990年。

 

四、本志今天能够成书,是全省文化系统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有许多单位提供和核实了大量资料,并提出了宝贵意见。编写组每完槁一篇,即印发各地、州、市文化局、文化志办和省地方志编委会征求意见;对入志的人和事,均送有关单位核实订正。湖南文化界的许多老领导、专家学者对本志编写给予了热情关怀与具体指导,其中铁可、刘斐章、金汉川、孙洲等同志指导尤多。十一年来,为本志提供文字资料、照片和撰稿的同志,不下数百人,恕不一一列名。在此,谨对所有曾经襄助本志编纂的部门、单位、个人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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