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疆域 政区 人口
第一章 |
疆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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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湖南省行政区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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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政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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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南省行政区划建置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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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湖南省县级以上现行行政区划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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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各县市简介(附图) |
14 |
第三章 |
人口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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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湖南人口的历史记载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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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湖南人口状况 |
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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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湖南人口的民族构成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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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949--1979年湖南人口情况统计 |
253 |
第二篇 沿革
第一章 |
湖南省历代郡国州县考 |
273 |
1 |
湖南省历代州郡与现行省直辖市、地区对照表 |
274 |
2 |
湖南省现行各县(市)与历代县邑分合对照表 |
292 |
3 |
湖南省历代郡国州县考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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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清《嘉庆一统志》湖南部分 |
507 |
第二章 |
城治与要地考 |
536 |
1 |
长沙市及所辖县城治要地考 |
536 |
2 |
株洲市及所辖县城治要地考 |
542 |
3 |
衡阳市城治要地考 |
544 |
4 |
湘谭市城治要地考 |
544 |
5 |
邵阳市城治要地考 |
545 |
6 |
湘谭地区各县城治要地考 |
546 |
7 |
岳阳地区各县(市)城治要地考 |
561 |
8 |
衡阳地区各县城治要地考 |
578 |
9 |
零陵地区各县城治要地考 |
588 |
10 |
郴州地区各县(市)城治要地考 |
604 |
11 |
邵阳地区各县城治要地考 |
622 |
12 |
涟源地区各县(市)城冶要地考 |
639 |
13 |
常德地区各县(市)城治要地考 |
649 |
14 |
益阳地区各县(市)城洽要地考 |
665 |
15 |
怀化地区各县(市)城治要地考 |
675 |
16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城治要地考 |
694 |
编辑说明
本地理志,为湖南省志的第二卷。
本志内容,分为四篇。第一篇:疆域、政区、民族、人口;第二篇:沿革;第三篇:地质、地貌、水文、气候;第四篇:土壤、植物、动物。就其性质来说,一、二两篇为政治地理,三、四两篇为自然地理。
由于另有本省工矿、农林水利、交通等专志,凡关于经济资源的开发,生产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等,均详载各有关专志中。故本志第三、四两篇,对于地下矿藏和地面生物,以及可利用的自然条件,仅就地理观点略述其分类、性能、用途和分布概况而已,余不备叙,以符各专志分工原则。
关于本省行政区划,原定写至一九五八年的现行建制为止。篇中所载各县、市图及其简介,是按照原限,采用一九五八年年底的资料编就的。一九五九年新调整的县、市政区,未作详述,只著录国务院批令,并附略图于章末。
沿革篇第一章,专述历代郡县置废,述郡始于秦,述县则始于汉。第二章为“城治与要地”,历代在各级政区中,筑城设治所建立的行政中心,和长期以来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所形成起来的乡镇要地,此两者均为历史文化的重要部分,因此立“城治与要地”一目。凡境内各县、市的今治古城,和重要的今地古地,均一一稽其起源,考其变迁,明其位置,并记其有关史事于各条之下,以期史地互证。惟其事己详见正史,且为人所共晓者,则不录入。
本志第三、四两篇各章,由于自然界的相互联系较多,在各章叙述中,每每或多或少重复其专章所详述的某些部分。就各章独立学科的体系来说,这种重复,很难完全避免,审稿时,故未作过多删减。
关于本省大地构造的分区问题,原有两种主要的看法,一种认为是准地台区,具有多轮回发展的特点,一种认为是地洼区,属于地壳的“第三基本构造单元”,并提出“地台活化”或“动定递进”说的理论,本志采用后一种主张,但不是对这两种主张有所轩轾,学术问题自应留待研究,再作结论。
关于生物记载,本志是按照地方分布特点和关系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物种,着重予以反映。未采用依科、属排列类似专著或教科书形式的方法;因为那样,反足以使阅者炫惑,连熟悉东西,也会感到生疏。但本志仍于动植物的章末,按科学分类另附一表,以备研究者的参阅。
本志内容,涉及的专科较多,参加编写和制图等工作的,有专家,有研究所,有专业部门,有高等院校的学者,他们都是以自己的业余时间来负担这一艰巨任务,谨此致谢。本志原定计划于一九五九年出版,现竟整整推迟了一年,其中缺点,仍难避免,希读者多多指正。
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
再版修订说明
本卷上册于一九六一年、下册于一九六二年初版,迄今快二十年了。在这段期间,湖南政治地理方面的行政区划变更和人口异动都比较大:自然地理方面,由于进行了系统的大规模的勘查、观测、试验和调查研究工作,获得了大量资料和科研成果。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特别是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广大读者的要求,省志编纂委员会决定对原书作全面修订。
这次修订时,对原书结构作了较大调整。初版上、下册共为四篇、十二章、五十二节,再版为五篇、十九章、九十五节,篇幅和内容都有大量增补,大多数篇章是重新编写的。
上册系政治地理。第一篇《疆域 政区 人口》,作了全面改写和补充。其中第二章《政区》初版为二节,现增为三节,并将初版第一节《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湖南行政区划》移置于第二篇,以符合历史发展顺序;《各县、市简介》,初版作“附录”,修订本则列为一节,重新改写,并由原九十个县、市简介增至一百零四个;第三章《人口》,初版为四节,现将第二、三节合并为《湖南人口历史记载》,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湖南人口状况》作为第二节,而将初版第一节《湖南的民族·人口及其分布概况》移作第三节,改称《湖南人口的民族构成》。
第二篇《沿革》,除订正初版一些讹误和新增部分史料外,还将其中第一章《湖南历代郡国州县考》,按现有行政区划对照作了调整,新增由秦至清历史地图十四幅;第二章原《城治与要地》,亦按现行行政区划调整次序,增补内容,井新增十八个县(市)的城治与要地考。
下册系自然地理。初版第三篇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四章,现将《地质》单独列为第三篇,其余三章合为第四篇。原地质章的地层、火成岩、矿产资源诸节,除仍保留原题及部分结构外,其余《褶皱 断裂》、《重力异常及磁力异常》、《地震》、《水文地质》等四章,均为新增的,按顺序置于《岩浆岩》之后;以《大地构造 构造体系》作为本篇末章,记述了“多旋回构造运动说”,“地洼说”和“地质力学”对湖南地质构造总体见解。
由初版第三篇中的地貌、水文、气候所新组成的第四篇,除沿袭旧章、保留部分结构外,其余均属重新撰写,各章内部结构也作了较大调整或增并。《地貌》、《水文》两章各新增一节,《气候》一章由原来十节归并为四节,这样就更为合理和集中了。
修订本第五篇,系初版第四篇。其《土壤》、《植物》、《动物》三章,仍按原顺序排列,部分结构作了调整,内容作了大量充实。《土壤》章是在湖南土壤普查和红黄壤区划取得较为丰富资料的基础上修订的,这就为本章增加了土壤区划新内容。《植物》章的节次作了新的安排,能更好地反映湖南植物特点和植物资源情况。动物章由原来七节增至十节,节次也作了调整,新增《农田蜘蛛》一节,系湖南近十年生物防治方面的新突破,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这次修订工作,是由省志编委办公室及有关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四十四位同志共同努力完成的。参加编写的单位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图录,上册地图承省测绘局绘制,下册图表的绘制则由参加编写的单位承担。省统计局、民政厅提供了关于湖南面积、人口、行政区划等数据,并对部份稿件作了校核;省气象局提供了气候数据;各县、市委宣传部提供了本地资料。对于这些单位给予的热情帮助,特表示谢意。
由于参加修订的同志水平有限,资料又难于汇集齐全,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九八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