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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湖南图书馆网 2009年11月10日

  交纳会费是各理事单位的义务,会费是学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根据《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制定机构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会费标准的制定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的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并将决议向理事单位通报。

  二、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5/

  2.团体会员:

  1)理事单位:500/

  2)常务理事单位:1000/

  三、会费收取办法

  1.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应逐年交纳团体会费,学会办公室收到会费后,即开具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统一收据。

  2.连续2年不缴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费用途

  会费必须用于本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以及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科学普及宣传等开支。

  五、会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1学会委托湖南图书馆计财科管理财务账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对会费进行管理。

  2学会每年接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民政厅的年检时,要经过专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将财务审计报告提交给年检机构。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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