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会概况  组织建设  学术研究  学会活动  中青年人才库  共享工程  图书馆50年  图情刊物  学会30年 
当前位置: 首页>图书馆学会>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会议工作制度

湖南图书馆网 2009年11月10日

一、理事长会议的组成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

二、理事长会议的职权

理事长会议在常务理事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2.研究和筹备召开常务理事会。

    3.研究和建议设立办事机构、各专业机构。

    4.研究和建议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候选名单。

    5.指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提出和草拟学会各项管理制度。

    7.研究学会表彰和奖励活动。

    8.研究和指导其他事项。

三、理事长会议工作规则

    1.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或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2.原则上理事长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理事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四次,必要时可提前、延期或增加。

    4.经理事长同意方可增加列席人员。

    5.召开理事长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发出通知。

    6.因故不能到会,须正式请假。

附:
版权所有 2009-2010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