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和平解放,标志着我省图书馆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50年来,我省图书馆事业在其发展进程中,虽然也遇到一些曲折,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经过图书馆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扭转了湖南公共图书馆基础极其薄弱的局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至1985年,全省已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农村、街道、厂矿也建立了一大批有一定质量水准的图书馆(室)。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里,全省公共图书馆不论建设规模、办馆条件、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整个公共图书馆事业进入了快速、稳妥、持续发展的轨道。
1.1发展中的省、地(市)、县、乡四级图书馆网
1.1.1重点抓好省馆建设
据有关文献记载,湖南和平解放前夕,全省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总藏书仅37万册。这些馆常年经费无着,馆舍狭小破旧,书籍尘封,门庭冷落,处于凋零衰败境地。为了改变这一落后面貌,省委、省政府在经济困难、百废待兴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加强省馆的建设。1953年前后,在搞好省馆接管工作的同时,对省馆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办馆方向等进行了改革,使其适应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主义文化阵地。1952年,重新任命了馆长,将工作人员增至30名,并于1954年根据徐特立同志的建议,将南岳图书馆的珍贵古籍拨交省图书馆,以加强其文献服务力。1957年前后,又将省文管会收缴和征集的30万册珍贵古籍移交省馆。解放初期省馆仅有狭小的6间教室,1955年省政府投资为省馆新建阅览、展览大楼2800余平方米。1956年在全国人大代表田汉、李任仁、剪伯赞等人的促动下,省委、省政府又决定为省馆建成3300余平方米的书库。文化大革命中,为了保证省馆的文献资料免遭破坏,196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47军派出一个排的战士守卫书库,同时、保证了绝大部分外文期刊订购的连续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省馆建设领导的力度。1978年,在全国率先决定新建省图书馆。1984年省馆新馆落成,共投资1100多万元(其中国家计委安排300万元),占地面积66亩,当时建筑面积为35000余平方米(其中主楼22900平方米),职工230余人,藏书近280万册(件),成为全国当时建筑规模最大的省级公共图书馆。
为了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于1981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少年儿童图书馆。至1997年,省少儿馆馆舍面积达13000平方米,人员68名,藏书61万多册(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了发挥两个省馆的一龙头”作用,省委、省政府在财政紧缩的情况下,仍尽量保证两个省馆的正常经费,并在实现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支持。目前,省馆在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促进全省图书馆事业建设服务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1.2全面推进地、市、县图书馆的建立
1951年12月,湖南省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确定图书馆必须面向工农开展工作,贯彻“普及第一,生根第一”的方针。这就为新时期湖南图书馆工作的开展和事业建设确立了指导性原则。近50年来,普及和发展包括地、市。县、乡各级图书馆(室)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和公共图书馆工作者的职责。解放初期,图书馆经过“整顿、恢复”,开始进入“改革、发展”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省文化局着力加强了地、市、县图书馆的发展。1954年,第一个发展了湘潭市图书馆。1956年,在党中央向科学进军的号召下,加快了公共图书馆发展的步伐。当年,省文化局即批准发展了岳阳市、醴陵县、常德县、安乡县、南县、邵东县、新化县、湘西苗族自治州(后改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8个图书馆,到1966年全省共建县以上公共图书馆37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图书馆则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图书成了“破四旧”、挨批判的对象,绝大多数县市图书馆机构被合并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工农兵文艺工作室等,工作基本停顿。到1971年图书馆开始逐步恢复开放时,全省仅有8个图书馆还保留建制。到1974年,全省地(市)、县图书馆的数量恢复到“文革”前的36个。粉碎“四人帮”后,地(市)、县图书馆达到7i个,其中县(市)馆63个,占全省县(市)的64%。过去文化事业较后进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时10个县,县县都有了图书馆。到1985年底,全省拥有县以上公共图书馆110所(含3所少年儿童馆),在115个地(市)、县行政区划中,已建图书馆的达108个,其他亦在筹建中。与此同时,1978年以来,本着一边发展,一边不断完善、巩固、提高的原则,不仅对图书馆的发展数量有计划,特别是对质量提出了要求。至1998年,全省共有112所地(市)、县公共图书馆,其中地(市)级馆12所,县级馆100所,还有6所少儿图书馆。到1987年底,94个图书馆中都设了少儿阅览室或少儿分馆,目前除1998年新成立的中方县之外,由政府举办的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网已形成合理的布局。
1.1.3不断发展城乡基层图书馆(室)
城乡基层图书馆(室)作为公共图书馆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50年来,始终受到各方面的重视。50年代初,省政府即指示加强农村图书室的建设,使其在扫盲和破除迷信等活动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58年,农村图书室的发展亦出现过“跃进”的局面。文化大革命中,我省城乡基层图书馆(室)的发展出现高潮。特别是1972年醴陵县率先在农村大办图书室。《红旗》杂志报道之后,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轰动,各地大办基层图书馆(室)高潮叠起。据1979年71个地(市)县的统计)基层图书馆(室)即达42000多个。70年代的长沙市街道图书室、株洲市厂矿图书室都有较大影响。这些图书馆(室)虽然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青少年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干扰和形式主义的影响,大多受政治气候的变化和经费的桔据而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新形势的发展,到1985年,全省64%的乡镇建立了图书室,达1800余个,常德地区在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办起了万册图书馆。与此同时,还出现了源于沅江而遍及长沙、桃江、益阳、南县、酃县(今炎陵县)、沅陵等地的图书户。省文化厅本着小型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倡导社会各界力量都来创办乡镇万册、村级千册图书室,并把它作为乡镇文化“五个一”工程、创建百强集镇文化站、全省先进文化县的基本条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到1997年底,全省2381个乡镇,49400个村民委员会中,共有各类型图书馆(室)14000多个,其中万册图书馆313个。
1.2设施设备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旧中国图书馆没有什么家底,新中国在短时间内也无法根本改变图书馆的落后面貌。1976年以前除了省图书馆和极少数地(市)图书馆有一定的馆舍设施外,绝大多数馆都是寄人篱下或借居旧庙。1979年,在71个地(市)县馆中有45个没有自己的馆舍,有的还是租用民房。即使有自己馆舍的26个馆,其房屋狭小、破旧.多无法开展正常工作。有4个馆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县、市图书馆的平均面积仅193平方米。为了给图书馆起码的立足之地,从1978年开始,省文化局下决心集中力量逐步解决图书馆的基建问题。并于当年9月会同省土木建筑学会、省建筑设计标准办公室联合发出了征选县市图书馆通用建筑设计方案的通知,有30多个单位100多位设计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拿出了96个图书馆设计方案,评选出了11个最佳方案编印成册发往各地市县文化局、图书馆以供参考。同年,省文化局决定每年拿出50万元以上补助各地县解决图书馆馆舍问题。1983年以后,这项专用资金每年达到百万元以上。本着调动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地方拿多少钱,省局补助多少钱,一般县馆补助10万左右,地市馆补助30~40万元。至1984年,新建、扩建、改建的地(市)县图书馆达84个,其中已竣工的县级馆平均达到574平方米,位居全国第三,省、地、县各级馆共拥有馆舍面积达98200多平方米,位居全国第二,是1981年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馆舍面积的2.1倍。到1997年底,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共拥有馆舍面积232363平方米,是1984年的2.37倍;邵阳、衡阳、娄底、株洲。岳阳、自治州、常德等馆馆舍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98个县级馆(其中4个缺统计数字)平均建筑面积达1392平方米,是1979年的7.2倍。
新建图书馆建筑不仅在规模上扩大了,而且在建筑风格、使用功能、地理环境、适用程度上都有较好较大的变化。随着馆舍问题的解决,图书馆的必要设备也得到进一步改善。1987年4月我省第一台图书流动汽车在湖南图书馆投入使用。1976年,我省仅有省图书馆进口第一台静电复印机(日产Le一Bix750型),不少县图书馆则连打字机都没有。1984年9月,省文化厅安排专款给湘潭、株洲、岳阳、益阳、邵阳、自治州等地市图书馆购买了复印机。1983年9月,省图书馆被文化部列为全国首批缩微拍摄点,随之,为省馆配置了整套缩微翻拍设备。现在,绝大多数地市县图书馆都购置了电视、收录、录像等常用电器设备。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不仅在湖南图书馆和省少儿图书馆全面投入使用,株洲市、常德市。长沙市、衡阳市、岳阳市、湘西自治州、湘潭市、益阳市、永州市芝山区、临湘市、汨罗市、华容县、炎陵县、宁乡县、双峰县、邵东县等地市县图书馆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也已启动。湖南图书馆已初步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加盟省邮电网,上了INTERNET。
1.3办馆经费稳步提高,馆藏数量逐年增加
虽然我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速度,但从总体上看,从历史发展看,新中国成立50年来,湖南的图书馆事业,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投入在逐年增加。与解放前相比,其最大的变化表现是: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始终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图书馆事业经费预算年年有所提高;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我省图书馆事业已形成较大规模。这是历史上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
除了馆舍建设、设备购置等一次性专项拨款外,常年经费都有各级政府按年度编入预算拨付图书馆使用,省、地、市、县独立建制的图书馆都是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其经费主要包括人头费、购书费、办公费等,为了保证购书经费,70年代未,根据文化部的规定,文化厅要求各馆购书费要占其总经费的40%以上,并要求逐步单列购书经费。在正常预算之外,各地财政还根据财力可能和购书需要,不时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追加。如1983年为订购台湾版《四库全书》,省财政拨出专款8万元给省图书馆;1995年为订购《续修四库全书》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省财政厅。文化厅给省图书馆一次拨出专款55万元:1984年为了加强与日本滋贺县的图书互赠和交换工作,省政府给省图书馆追加资料交换费10万元。与此同时,国家还明令全省各出版部门免费向省图书馆呈交各类出版物。1988年前后,文化部还向我省拨来近30万元的古籍保护费。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年总经费为203万元,1983年达483万元,1989年达896万元,1994年达1935万元, 1997年达2833万元。1980年至1997年18年间:总经费平均每年增长16.5%;其中购书经费亦逐年有所增加,1981年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购书费为72.9万元,1997年达472万元,平均每年增幅为13.8%。
解放以来,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建设历来受到各级领导和图书馆工作者的重视。通过采购、征集、缴送、交换、捐赠等多种形式,使藏书量不断增加。至1978年,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藏书已由1949年的近20万册(件)增加到661万册(件),1997年达到1434万册(件)。全省9个地(市)图书馆共藏书283万册(件),每馆平均31.4万册(件),县级馆平均藏量为7.8万册(件)。衡阳市图书馆拥有藏书52万册(件),居地(市)馆之首;津市市图书馆拥有藏书16.7万册(件),居县级馆之首。
1.4图书馆工作者队伍壮大,结构园超合理
50年来,全省公共图书馆工作者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是:①工作人员大幅度增加。至1979年,县级以上图书馆从业人员已由解放初期10多人增加到675人,1997年达到1827人,县级馆平均为11.3人、地(市)馆(下含少儿馆)平均为38.2人。②工作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与70年代未相比,工作人员年轻化了,身体素质普遍看好,图书馆再也不是老弱病残者聚集的地方。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高,从70年代末起,省文化厅规定,县级以上图书馆新进人员一般都须高中以上文化,地(市)以上图书馆新进人员一般要求是大专以上文化。③工作人员的文化、学科结构日趋合理。特别是地(市)以上图书馆,近些年来都比较注意调整队伍的结构,将急需的理工科、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才引进图书馆、并对在职职工进行知识更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省图书馆占总人数的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