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
培训——第三期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
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单位会员,各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加强基层文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县级图书馆馆长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十三五”期间,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对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进行系统轮训,作为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4-2018年全国文化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文人发〔2014〕17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办公共函〔2017〕59号),受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2017年将举办三期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培训。现将第三期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协办单位:青海省图书馆、青海省图书馆学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6日-12日(6日下午报到,12日上午离会)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三、培训对象
1. 全国各省、自治区县级图书馆馆长。
2. 各直辖市区(县)级图书馆馆长。
3. 培训规模为160人,以西北地区县级图书馆馆长为主,同时面向全国其他地区县级图书馆馆长。
每个县级图书馆限额1人,必须为馆长;暂无馆长的,可由主持工作的副馆长参加。
四、培训方式
具体培训形式包括专题授课、现场教学、座谈研讨、案例分析、学员论坛等。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公共文化政策理论、县级图书馆评估标准解读、公共图书馆业务能力建设、领导能力与团队建设等四个方面,主要课程如下:
1.县级图书馆馆长党性修养与政治素养
2.《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
3.《县级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及评估标准》解读
4.国外图书馆发展经验与理念
5.县级图书馆服务体系和总分馆制建设
6.县级图书馆服务效能提升
7.县级图书馆馆长领导力提升
8.县级图书馆管理与服务
9.县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10.县级图书馆阅读推广
11.学员座谈和研讨
12.案例分析及学员论坛
具体课程安排以培训日程为准。
六、培训证书
培训考核结束后,参训学员将获得由文化部人事司监制的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公章。证书所记载的培训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均为标间。学员承担往返交通费。
八、报名方式
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参训学员请登录中国图书馆学会官网(www.lsc.org.cn)“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的学员将无法通过审核,不得参训。培训规模为160人,报满为止。
九、培训要求
根据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要求,参训学员需认真完整以下培训任务:
1.报名时准确、完整填写县级图书馆馆长信息表、县级图书馆概况表和县级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创新案例征集表。
2.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得请人代训,原则上不得请假;积极参与座谈研讨、案例分享、学员论坛等活动。
3.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提交1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总结,并于培训结束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058921893@qq.com。
4.积极参与微信端培训测评,客观、公正评价培训课程及各项工作。
对于未完成以上培训要求或培训期间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学员不予发放培训证书,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及学员所在地区文化部门。
十、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中国图书馆学会)
联 系 人:吴 月 010-57209642 18611880016
2.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 潘 18611880028(中国图书馆学会)
李盛福 13997059046(青海省图书馆学会)
3.培训咨询(中国图书馆学会)
联 系 人:姜 凯 010-88545563
卢小戎 010-88545829
附件:培训报到信息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