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
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论坛案例征集活动的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图书馆:
近年来,在推动全民阅读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大潮中,我国公共图书馆和中小学图书馆等单位纷纷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图书馆服务,在“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指引下,涌现出很多好的理念和做法。为倡导儿童阅读服务新理念,交流儿童阅读服务的好经验,宣传儿童阅读服务的最佳实践,提升全国图书馆界的未成年人服务水平,中国图书馆学会将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主题为“阅读与成长”的“第二届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论坛”。为全面调研了解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工作进展及趋势,做好论坛筹备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优秀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5月16日-6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全国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民办图书馆、绘本馆等开展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的相关单位。
三、征集内容
1. 未成年人服务文献资源建设和管理案例
2. 面向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的图书借阅服务中的新做法
3. 面向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或研究项目
4. 面向各年龄段儿童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
5. 儿童故事会、读书会、读者俱乐部等案例
6. 流动图书馆、流动服务点以及儿童分馆等服务项目
7. 残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儿童服务项目
8. 儿童读者参与的绘画、书法、讲故事等才艺比赛项目
9. 图书馆和学校、出版社、幼儿园、新闻媒体等跨界合作项目
10. 面向儿童家长或儿童工作者的讲座、沙龙、报告会等活动
四、申报要求
1. 在提炼、撰写和提交案例时,请侧重到最适应的某一类服务对象:婴幼儿(0-3岁)、学前儿童(4-6岁)、小学生、中学生。
2. 案例应当基于各单位未成年人服务过程中的实践,与本次征集主题相契合,所反映的问题明确、具体。
3. 案例须具有真实性和持续性,不是项目策划,须已开展服务1年以上。
4. 案例须具有可普及性,便于在业内推广。申报过第一届论坛的案例,如有新发展可继续申报。
5. 由于服务具有集体性、职务性等特点,本次征集是以单位名义投稿,个人或单位内部门提交的案例应当经本单位同意方可上报。如若发生未经同意引发的相关纠纷,我会概不负责。
五、申报方式
从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www.lsc.org.cn)登陆“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新用户需先以“个人用户”注册),点击参加对应活动后提交征集表的电子文档。
为保证您能顺利参评,准确制作获奖证书、寄发通知,请完整填录相关信息并认真检查确保无误。
六、案例评选和表彰
学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受理和审核,通过初评和终评最终评定优秀案例并颁发证书。入选的优秀案例,将择优安排在论坛举办期间进行展示和交流,并请与会专家现场点评。
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和各图书馆对征集活动的宣传、组织情况及应征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等综合评定活动组织奖。
七、联络咨询
联系人: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郭万里 石慧
电 话:010-88545653 88545563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10008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和各图书馆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广泛地进行宣传,积极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第二届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论坛案例征集表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