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民国时期文献
编目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会员单位,各图书馆:
为更好地在全国图书馆界进行民国时期文献保护的理念普及,提高各级各类图书馆民国时期文献从业人员编目工作的能力,国家图书馆和中国图书馆学会联合举办民国时期文献编目工作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河北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图书馆学会、沧州市图书馆
二、时间、地点
时 间:6月28日-7月1日(含报到和离会)
授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图书馆(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上海路)
报到地点:沧州渤海酒店(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管道大厦)
三、课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活动安排
|
6月28日
|
13:30-18:00
|
外地学员报到,发放《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调查问卷》
|
6月29日
|
08:30-08:55
|
本地学员报到,发放《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调查问卷》
|
09:00-09:30
|
活动启动仪式暨培训班开幕式
|
09:30-10:30
|
“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概况
|
10:30-11:30
|
民国历史文化讲座
|
13:30-17:30
|
民国图书著录
|
6月30日
|
08:00-12:00
|
民国资料、图书标引
|
13:30-16:30
|
全国联合编目系统民国时期图书联机上载与馆藏编制
|
16:30-17:00
|
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交流
|
17:00-17:30
|
闭幕式
|
7月1日
|
上午
|
离会
|
四、受众和人数
本研修班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民国时期文献编目工作主管领导、图书馆员、业务骨干、从业人员等,研修班报名人数不超过130人,报满为止。
五、主讲专家
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 陈 力
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 朱 芊
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 刘小玲
国家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延卫平
六、结业证书
研修班结束后,中国图书馆学会将颁发结业证书。证书所记载的研讨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研修班费用
(一)活动为公益性质,免收培训费、餐费。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三)培训提供6月28日晚餐,29日、30日午餐和晚餐。
八、报名手续
(一)研修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于6月25日前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官网(www.lsc.org.cn)“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并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报名(以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平台,在“我的首页”选择培训“民国时期文献编目工作研修班”板块,点击“参加”按钮。
(二)请于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住宿回执(电子邮箱:cztxh@126.com)
九、联系方式
河北省沧州市图书馆
联系人:许泽昭
电 话:0317-2131668 18713638896
电 邮:cztxh@126.com
河北省图书馆学会
联系人:孙革玲
电 话:0311-86043828 15512129918
电 邮:helibs@163.com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联系人
联系人:余学玲
电 话:010-88544671
电 邮:yuxl@nlc.cn
附件:报到及乘车路线导引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