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公共图书馆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图书馆: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对于公共图书馆公益目标的实现具有强化作用,对于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的开展具有保障功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效能,中国图书馆学会将举办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承办单位:武汉图书馆、武汉市图书馆学会
二、研讨内容
(一)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与法人治理
(二)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
(三)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的实践和经验——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和温州市图书馆为例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6-9日
报到时间:2015年5月6日
研讨时间:2015年5月7-8日
离会时间:2015年5月9日
(二)地点:武汉图书馆汤湖分馆
四、主讲人
李国新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杨永恒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教授
刘洪辉 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图书馆学会理事长、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胡海荣 温州市图书馆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温州市图书馆馆长、副研究馆员、2014年中国图书馆榜样人物
五、参会对象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馆长、办公室主任、辅导部主任及业务骨干
六、证书
研讨班结束后,中国图书馆学会将颁发《证书》。证书所记载的研讨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会议培训费
根据财政部、中组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会议费或培训费:每人850元(研讨班为期3天,含报到和离会时间)。
2.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单位承担和报销,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
3.付费方式
①银行交费:请在4月30日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帐号上,报到现场领取发票。
户 名:中国图书馆学会
帐 号:01090303200120105049050
开户行: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
②现场交费:研讨班结束后,将发票邮寄给代表。
八、报名手续
请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以前将回执寄至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电话、传真、E-mail报名有效。
九、联系方式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京波、吴悦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编:100081)
电 话: 010-88545654、88545652
手 机:13651277770、13051260139
传 真:010-68417815
E-mail: hujp@nlc.gov.cn、wuyue@nlc.gov.cn
武汉图书馆
联系人:邓攀、时钰
电 话:027-85718012
手 机:13995676827、15377024598
E-mail:whtsgjy54@163.com
附件:1.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报名回执
2.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