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 -14日,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图书馆学会2009新年峰会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条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位图书馆界的馆长、专家和学者出席了会议。
本次峰会是研讨图书馆法律和条例的专题会议。
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长、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文化部社文图司副司长刘小琴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文化部社文图司图书馆处和政策法规司法规处的相关同志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主持。
2008年11月18日,文化部正式启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由文化部起草《公共图书馆法》条文,并委托国家图书馆联合中国图书馆学会,负责完成图书馆立法的相关支撑性研究。为此,本次峰会特别邀请了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条例的起草人、执笔人,图书馆法所涉及的相关专业领域和古籍保护工作领域的馆长、专家,以及图书馆学界、理论界的相关学者。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公共图书馆法》、《国家古籍保护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国新教授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陈红彦主任分别主持了“图书馆法”专题研究和“古籍保护工作条例”起草的研讨。
与会代表对《公共图书馆法》项目的启动感到欢欣鼓舞,十分振奋。同时,深感责任重大。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本着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务实的职业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最终形成了这次会议的一个共识,制定了一个关于《公共图书馆法》支撑性研究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专题研究为国内外立法资料收集与分析,公共图书馆立法背景的必要性、可行性,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定位、功能及与社会的关系,公共图书馆设置与体系建设,图书馆管理体制,图书馆绩效评估,公共图书馆的条件保障(人、财、物,缴送制度),著作权保护与在图书馆的适用,图书馆资源建设,读者权益与图书馆服务,国家图书馆条例等项目。会议还成立了组织协调机构,确定了项目组的组成原则、办法,明确了工作进度,并初步落实了各项目组的召集人。
短短一天半的时间,如期完成了既定议程,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峰会在图书馆立法进程中将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