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年人才库管理办法
为促进湖南省图书情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湖南省图书馆学会设立了“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中青年人才库”,定向指导、扶持和推动界内有为中青年的学术研究,促进中青年学术人才的成长。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科技情报单位、图书馆学教学与研究机构从业人员;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在图书馆管理或读者服务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五)钻研业务,善于学习,勇于探索,学风正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探索、学术研究、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六)省级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图书馆学教学与研究机构及相当科技情报单位申报者须于近5年具备下列两项以上条件(含两项):
1、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五;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上发表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3、在专业核心期刊(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上发表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相关学术不少于2篇;
4、以第一或第二责任者编著并出版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学术著作。
(七)市、县级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及相当科技情报单位申报者须于近5年具备下列两项以上条件(含两项):
1、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课题,或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
2、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发表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在专业核心期刊(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发表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4、以第一、第二或第三责任者编著并出版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学术著作。
5、获得省级及以上图书馆学会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论文需注明标题、刊名、发表时间、是否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刊物为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核心期刊须注明;
(二)著作需注明书名、出版时间、出版社、第几责任者及责任方式;
(三)主持课题需注明课题名称、编号、立项时间及机构,参与课题需注明第几责任人(主持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者类推);
(四)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佐证,无佐证或描述者不清者不能入选。
三、评审程序
(一)由省学会办公室负责人才库评选的日常工作,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二)由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组织初评,评审结果由理事长会议审定。
四、权利与义务
(一)入库人员可获得参与省图书馆学会组织的各类课题申报优先权,省图书馆学会跟踪其科研过程并采用各种有利措施推动其进行有效的科研工作。
(二)入库人员可获得省图书馆学会推荐其外出学术交流的权利,以及优先参与省图书馆学会举行的学术研讨会的权利。
(三)入库人员可直接向省图书馆学会申请参加有关学术成果评奖,并享有面向中青年学术人才的适当政策倾斜。
(四)入库人员须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征文、研讨会、学术成果评奖等学术活动,为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入库人员三年中须通过各种途径申报一次以上课题,并将所申报的题目及摘要寄省学会办。
(六)入库人选应较好地完成学会委派的课题。
五、管理与要求
(一)人才库采取新陈代谢,动态管理的方式。三年内无学术成果提交者,或无故不完成省学会的工作要求者均予取消资格。取消资格人员将影响其参加由省学会组织的征文、研讨会、学术成果评奖等学术活动。
(二)根据入库人选的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每年举行一次学术人才评奖,每次评出若干名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六、其他
(一)本办法所称核心期刊指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版本为准。入选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发表名单论文视为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获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年会征文一等奖论文视为公开出版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以第一责任者拥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视为公开出版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文件《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中青年人才库入选方案(2020年修订版)》废止。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