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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学会团体会费的通知

2021年04月8日

会员单位

会员会费是学会得以持续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重要经费来源。《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指出,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应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并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会团体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依据《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章程》和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现就2021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类别

理事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费标准

2000元/年

1500元/年

10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学会账号:731903862910802

   名: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

人:段蓓虹   彭著君 

   话:0731-841741580731-84174011

(汇款备注请注明会员单位名称及会费年份。例:×××图书馆××××年团体会费)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20214月8

 

 

 

2021年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关于催缴学会团体会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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