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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植
 
(1910-1989)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副主席。 

    湖南省湘乡县(今双峰县)人,女,1910年1月23日出生在长沙市府后街15号曾宅。6岁入古稻田师范附小。7年后升入师范。受徐特立老师的思想熏陶,追求革命。1927年,她背叛封建家庭,投身革命,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女生队,成为中国新民主义革命时期第一批女兵。参加了北伐战争,在军官教导团任准尉文书。同年12月参加了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跟随叶剑英转入香港,并结为伉俪。1928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夏,被派往上海地下党留守机关工作,并就读于华南大学。1929年5月,因参加反对国民党政府示威游行和张贴标语而被反动当局逮捕入狱。经地下党营救出狱后,由党派往日本留学。1937年回国,在武汉《新华日报》从事抗日救国宣传活动。1939年调桂林八路军办事处,任党的地下交通联络员。1941年到延安,入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后到中共中央敌工部工作。1946年1月,随中共代表团到重庆,任邓颖超的秘书,同时任中共南方局妇女组组长,从事党的统战工作。同年夏回延安。1947年3月,转移到晋察冀根据地,参加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49年初,中央为筹备在北平召开的全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由蔡畅任主任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她任筹备委员会副秘书长,率领少数干部先行进入北平。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如期召开,正式成立中华妇女联合会,任副秘书长。此后,她一直在全国妇联工作。先后任全国妇联副秘书长、书记处书记、主席团成员、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中直机关党委委员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8年9月,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并担任妇联党组副书记。1982年退居二线。她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她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杰出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在全国妇联工作40年,参与主持全国妇联日常工作,具体分管干部、后勤、外事及妇女统战工作,为全国妇联机关建设和广泛团结妇女群众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她廉洁奉公,不搞特殊,坚持与群众同甘共苦,与党外民主人士肝胆相照,坦诚相见。

    1989年10月11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9岁。有人撰写了一副挽联,对她给予很高的评价。其联曰:
    “为党想,为人想,把荣誉推出去,将责任揽过来,斥骂赞许不顾,志比泰山若沧海;不计得,不计失,是真理拼命干,有意见当面提,上下亲疏弗论,情同白玉贯长虹。”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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