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委员。
湖南省新宁县人,1906年8月25日出生于新宁县白沙镇三渡江。8岁入私塾。15岁赴长沙读中学,后转入武昌旅鄂湖南中学。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6月考入广东国民党第二军官学校。同年冬被选送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并任该校中国国民党特别党部宣传部长,与蒋经国交往甚密。1927年春回国参加北伐,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教导师秘书、第十三军政治部代主任。马日事变后,因涉嫌参加共产党,在南京被国民党逮捕入狱。1929年冬经谭延阁保释出狱后,仍积极从事进步政治活动。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任广西北上抗日独立旅旅长,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斗争。同年冬,应蒋经国邀请,任江西临川新兵训练处政治组副组长、赣南专署主任秘书,帮助蒋经国实施"建设新赣南"的计划。1942年回湖南,任第六区保安副司令。
1944年,日军入侵新宁县。他任新宁县县长兼武冈、城步、新宁三县自卫司令,经常脚穿草鞋,深入民间,除暴安民,及时果断处决了匿首、县警察大队长罗仲尧,同时积极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捕俘了不少日军官兵,被誉为"草鞋县长"。
1946年秋,任邵阳县县长,自称是老百姓派,不征兵,不修防共稠堡,组织力量,狠狠打击地霸盗匪。尤其是在处理当时震惊全国的"永和金号黄金案"时,与各方邪恶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秉公办案,将他的顶头上司、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司令孙佐齐等人送入监狱,并枪毙了专署机要秘书傅德明,获"老虎县长"美称。1949年1月,任大庸县县长。在湘西三二事变前夕,永顺、桑植一带集结的匪众企图大举进攻大庸县城,形势严峻。他临危不惧,做动员瓦解工作,使土匪分化,转危为安。同年夏天,再次出任新宁县县长。他重新组织武装,迎接解放。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到达邵阳时,他毅然响应程潜、陈明仁将军的起义通电,于10月10日率领本县武装宣布起义,接受改编,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八师教导团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九军高级参议,为湖南的和平解放事业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他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历任农工党长沙市委秘书长,民革中央监委常委、民革第六届中央委员,民革湖南省常务副主委、主委、名誉主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省第四届政协常委、第五届政协副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历经坎坷,但从未动摇过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努力为人民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更加精神振奋,全身心地投入人民政协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同时,积极联系海内外朋友,宣传党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政策"。他曾致信蒋经国,倡导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化干戈为玉吊,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1995年5月26日在长沙逝世,终年89岁。湖南省政协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他是"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长期合作共事的海友,德高望重的爱国民主人士和社会活动家"。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