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河北省深县人,1911年11月出生。1930年考入北平中国大学,就读政治经济专科。1934年毕业后,回到家乡当过教员,务过农。1938年4月参加冀中地区抗日政权的工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中区政治主任公署财政科员、科长,冀中区税务局局长、贸易管理局副局长,晋察冀边区政府财经干训班主任、工商管理局科长、第六专员公署第二科科长,察哈尔省政府税务局局长、工商厅副厅长,冀热察行署实业厅厅长,天津市军管会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1949年8月奉命南下湖南。长沙和平解放后,历任长沙市工商管理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中共长沙市委常委、长沙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1954年7月,调任湖南省财委副主任兼商业厅厅长。1958年7月任湖南省副省长兼财贸办主任、财政厅厅长,并当选为第一届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第二、三、四届省委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冲击。1968年4月恢复工作,先后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委员、办事组副组长、生产指挥组副组长,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湖南省政府副省长,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11月,任中共湖南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成员。1985年12月离职休养。
1996年6月1日在长沙病逝,终年85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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