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省长。
河北省涞源县人,1917年生于农民家庭。1937年11月参加工作。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涞源县委敌工部长、龙宣怀联合县县长、冀察专区副专员。
1949年8月随军南下入湘,任会同行署专员、湘西行署财政处处长。1952年1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1955年4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54年10月,省政府作出《关于修复洞庭湖堤境工程的决定》,任修复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1956年4月任省航运厅厅长、党组书记,省人委交通办副主任。1958年后任省委交通工作部部长、省委工业办副主任。1961年任省委副秘书长。1962年任省经委副主任、省农林水办公室主任。1965年10月任省政府副省长。
“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只抓粮棉油,不分敌我友”。1969年下放到株洲氮肥厂工作,任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1972年任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1973年任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1977年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
1979年任省人民政府省长。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83年4月当选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5年调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1988年卸任后回湖南居住。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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