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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再励

(1887-1975)

 

     广西省副省长,广西省政协副主席。

    湖南省平江县人,1887年11月出生于平江安定一户贫苦家庭。少年时当童工,做纸工。1925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5月转为党员。参加组织工人罢工,是基层工会负责人之一。马日事变后,他带领纸业工人参加游击队,投入秋收暴动。1928年7月参加平江起义,历任红五军第一纵队特务大队党代表、中共长寿区委书记、万载县委书记、湘鄂赣省委总务部长、东南分区政治部主任、西南分区政委、西北特委书记兼分区政委。在敌人残酷进攻下,坚持了艰苦卓绝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在鄂南发展了200多人的游击队。
抗日战争初期,任新四军政治部民运部副部长、部长。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兼皖江军区巢湖支队政委等职,开展敌后武装斗争,有力地打击了日、伪军。1943年11月调入中央党校学习,是中共七大代表。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民主联军政治部民运部长、组织部长,培养和选拔了大批地方和部队干部。1949年9月随人民解放军到湖南,任省民政厅厅长。经常深入老区调查走访,慰问烈军属,制订生产建设规划,帮助解决资金和生产资料等困难。他不愿坐机关,要求下基层工作。1952年7月,任三三一工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是中共湖南省委委员。1954年3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副部长。同年11月调广西工作,历任广西省人民委员会交通办公室主任、副省长、省委常委、省政协第一届副主席等职,是中共八大代表。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作风浮夸,虚报产量,造成群众口粮困难,不少人患了水肿病,他深感内疚和忧虑,在省委常委会上提出要将下面的情况如实向中央反映,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干部作风,核实产量,下拨粮食。他大声疾呼: “共产党就是要为人民谋幸福,不能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死活。”

    1958年5月,他在广西被错划为“右派”,开除出党,调回湖南任湖南农学院顾问、省政协委员,长期遭受不公正的待遇。1975年10月13日在长沙逝世,终年88岁。1979年2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为他错划右派问题改正,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群众称赞他是“敢讲真话的真正共产党人”。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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