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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湖南省长沙人,女,1903年生于长沙樃梨镇一名门望族家庭。她的两个哥哥投身民主革命,对其影响很大。在梨江小学读书时,因反抗校长的封建压制而被开除。1921年入长沙稻田女子师范学校,因带头剪辫子被开除。入周南女校后,又因反对禁锢学生思想的会考制度再次被开除。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后,参加反对军阀无理更换校长的罢课斗争,愤而退学。转入协均中学,当选为学生会负责人,任校刊《炸弹》编辑,成为学生反帝爱国运动的领头人。1925年考取北京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妇女之友》编辑。积极参与领导高校师生和各界人士从事民主进步活动,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独裁统治。曾任南京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三等科员。1931年转入实业部任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在南京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先后参加组织妇女文化促进会、南京妇女救国会的工作,任南京妇女救国会主要负责人。曾组织中华妇女救国救护队并任队长,率队赴前线支援淤沪抗战,救护抗日受伤将士。1933年参与组织进步知识分子读书会,参加反帝大同盟,任南京各界救国会常委、全国各界救国会常委、《新民报》副刊《新妇女》主编,活跃在南京的抗日舞台上,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而奔走呐喊。1936年4月,她与冯玉祥夫人李德全合作,创办首都女子学术研究会,以此团结广大妇女进行抗日救亡。1936年11月,救国会“七君子”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她也因爱国而被捕入狱9个月,被称为“南京女君子”。
1937年8月出狱后,任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总会常委,组织南京妇女参加抗日活动。后到武汉,在邓颖超领导下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因共同的志向和工作,与救国会的王昆仑产生了深挚的感情,在武汉结为终身伴侣。1938年任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常务理事、保育委主任,到战区抢救难民难童。后任重庆歌乐山保育院院长,建立了被海内外记者誉为“难童之家”的保育院。曾主编《妇女生活》、《现代妇女》等进步刊物,任中苏文化协会妇委会副主任、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秘书长。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领导下,在大后方从事抗日工作。曾获抗日胜利勋章。1945年前后,她的公开职业是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篡,以此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
她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曾任中国妇女联谊会常务理事。她与丈夫王昆仑一道为争取中国人民的民主自由而斗争。1948年任全国妇联国统区工作部长,被国民党军警列入黑名单加以追捕,遂经香港进入解放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出席第一次全国政协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她是政务院第一批32位参事之一,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届常委、副秘书长,第三届书记处书记,国际民主妇联理事会候补理事、执行局候补执委,国际母亲常设委员会委员,在中国妇女工作和对外交流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她作为全国妇联妇女服务部部长,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起草工作和宣传贯彻工作。她还是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常务理事、中苏友好协会理事、中朝友好协会理事,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政协委员。1967年在北京病逝,终年64岁。她享有较高社会声誉,被称为中国妇女界著名的社会活动家。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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