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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模范。
湖南省黔阳县(今洪江市)人,1938年生于黔阳县岩垅乡青树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58年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1976年任副大队长。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冬,青树村进行林业"三定",采取近搭远、肥搭瘦、林木搭荒山等办法,将全村71大块山地分割成2m多小块,抓阄分到了户。分山到户后,不少村民担心党的政策会变,热衷于"取之于山",不思"开山养山"。他坚信党的政策不会变,向村党支部提出开发柑桔园。当时,钦家3兄弟分得34块山地,既分散又面积有限,很不适宜规模开发,而且仅凭自家17口人,劳力也不够,资金有困难。他冲破"转让土地使用权就是买卖土地"、"雇工就是剥削"、"向世行贷款就是向资本主义乞求"等旧观念,大胆创新,开发山地。一是通过兑换、租赁、买经营使用权等形式,实行土地有偿转让,逐步集中了400多亩山地。二是采取聘用长年合同工与季节临时工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开发山地的劳力问题,使原来靠救济的人到果园做工后每月有400多元收入。三是从世界银行贷款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他已先后开发荒山种柑桔4220亩、金秋梨160亩、楠竹200亩,年收入达300多万元。果园中还架通3500米长的电话与广播线路,修通10多公里的果园公路,购置汽车两辆,安装2400米自来水管和3处电排及500米电排管道,建蓄水池68个,抽水灌溉和喷药全部实现了电气化和自动化。园内有25栋共计1.7万平方米的贮藏库和养猪场,还有11栋砖木结构共计4800平方米的宿舍,并设有文化室、娱乐室、篮球场。几十户农民把家迁到果园,与他一起巩固开发成果。
他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又慷慨解囊,乐于助人。在开发柑桔园的初期,为了筹措资金买苗木,他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没有饭吃就吃红薯,从开发的第一天起,始终坚持与果农一起劳作。1987年以后收入增加到数百万元,他几乎全部用在扩大果园种植规模、改良品种、改善生产条件和果农生活条件等方面,自己仍然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家里电视机还是14英寸黑白的。已累计投入开发资金10多万元,实际拥有固定资产达400多万元。他自己舍不得多花一分钱,而对公益事业和困难乡亲却很大方。先后资助乡、村学校3.4万元。资助修路20万元,元偿支援困难乡亲约4万元。由于他的资助和带动,岩拢乡村村户户都种果树,全乡先后筹资950万元,将2.1万亩荒山开辟成柑桔园,年产柑桔1.7万吨,总收入达1700多万元,仅此一项就使全乡人均年收入上千元。他创造的大户集中连片开发山地的经验,对怀化山地综合开发作出了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群众称他为"柑桔大王"。
1989年他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到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庆,登上天安门城楼观礼。1993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到他的柑桔园视察时说:"你要好好干下去,国外的庄园主无非就是百多公顷土地,你有两百多公顷,比他们强多了。"1995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到他的桔园视察,又给予了鼓励。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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