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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战斗功臣,全国劳动模范。
湖南省汉寿县人,1930年12月生于汉寿县株木山乡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三十八军一一二师任连队文化教员、营部参谋。1950年10月赴朝参战。
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他出生入死,浴血拼搏,参加了飞虎山等激烈战斗,曾三次身负重伤不下火线。作家魏巍在《年轻人,让你的青春更美丽吧!》。一文中记述了他的英雄事迹。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授予他"一级战斗功臣"的光荣称号。经多方抢救医治,仍左眼失明,右眼仅存0.01光感,身上残存13块弹片,被评为"特等残废军人"。1955年3月,他从荣誉军校自愿申请回乡,一直从事商业供销工作,任股长、门市部负责人、公司副主任。1972年后,任县商业局长兼党委书记、县供销联社主任兼党委书记、监事会主任等职。他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顽强拼搏的坚韧毅力,克服多种伤残困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创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县先进工作者。1979年12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80年被授予"全国供销社劳动模范"称号。他参加中国人民友好代表团访问朝鲜,受到金日成主席的亲切接见,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际荣誉勋章。80年代以来,先后被授予"湖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商业劳动模范"、"全国商业特级劳动模范"、"湖南省供销先进工作者"、"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1989年9月再次被授予"全国商业特级劳动模范",并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982年和1987年分别当选为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
在朝鲜战场上,他是一名英勇不屈的战斗英雄。在商业供销战线上,他是一位自强不息的劳动模范。他身残志不残,借助1000度眼镜,加上5倍放大镜,顽强学习商业供销业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既是农村商品生产的开拓者,又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贴心人。70代初期,他强调供销社姓"农",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组织了200多人的生产培植队伍,聘请13名有技术专长的农民担任技术指导,在全县建立起10个多种经营商品生产基地。1978年,他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帮助周文店等乡镇建成闻名全省的"芒麻之乡",芒麻已是汉寿县的特色产业之一。1981年,他在月明潭乡谷家冲村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家庭副业协会,组建7个专业小组,发展种养加生产,使庭院经济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验入选全国24个省市区的《农户致富经验》一书。1982年,他在龙潭桥乡指导水果生产,使全县濒临绝种的传统优质水果太平李得到恢复和发展,并涌现出一批水果专业村、组、户。1983年,他根据省政府扶贫工作指示精神,把科技扶贫作为供销社的一项工作制度,号召每个基层社、公司开展扶贫工作,5年内使112个重点扶持的特困户脱贫致富,他被评为常德地区扶贫先进典型。《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和《湖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都作了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很大。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他勇于开拓,不断进取,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者,又是商供企业发展的带头人。1982年,他在全县开展供销社改革试点工作,克服重重思想阻力,"还社于民",实行官办改民办,全民改集体,恢复合作商业性质,使全县供销社逐步办成了农村合作经济的综合服务中心。经过8年的努力,全县供销社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社员股金、自有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都成倍增长。他还从调整经营结构入手,积极发展商办工业。在其主持供销社工作期间,先后组建了县茶叶公司及11个社办茶叶加工厂,县食品工业公司及其所属饮料、制酱、制粉、糖果和食用菌制种等车间,建筑公司以及回收熔炼废铝为主的铝金属冶炼厂,还办起了3个精干麻厂,初步形成了以本地资源为依托的商办工业体系,总产值在3年内翻了8番。1987年,他采取社内集资、向外贷款方式,筹集资金1100万元,创办了汉寿县第二麻纺厂,年产国标中粮麻袋102万条,被外贸部门定为出口厂家,成为县内商办骨干工业企业。他主持创建了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选拔职工参与大中专院校培训、自考和函授学习,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和骨干。
“老壮元何异,有热自发奋;朝晖不虚度,更要重晚睛。”1991年10月离休后,他作此诗自励。1999年任汉寿县残联名誉主席。他在老有所为的道路上继续发挥光和热。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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