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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以栗

(1897—1934)

 

    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主任,革命烈士。

    湖南省长沙县(今望城县)人,1897年10月26日出生于长沙县桥头驿一佃农家庭。长沙县立师范学校毕业,先后在长沙县立第一高小、长沙周南女校和湖南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任教。1919年到北平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国语讲习班,结业后回长沙推广普通话教育。著有《中国文字的出路》、《国语拼音法》等书。1920年当选为长沙县教育会董事。在长沙,受毛泽东、徐特立、何叔衡等人的教育和影响,于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中共党团书记,从事全省工农革命运动和统一战线的领导工作。1927年初前往武汉,协助毛泽东筹办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任教务主任。他提出要“切实研究农民土地问题、农民政权问题、农民武装问题,要使学生认清种种农民问题,成为农民运动的职业家”。他重视学员的世界观的改造和组织纪律性的培养,在学员中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学员毕业后分赴全国各地从事农民运动,有些参加了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更多的则成为各地武装斗争的领导骨干。

    大革命失败后回湖南,任省委军事部长。不久,去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被留在中央工作,任党报委员会委员、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杂志编辑。随后,又调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面对严峻的形势,他深入发动群众,组织武装,恢复和发展了农民协会组织,建立了农民赤卫队,迅速掀起了农民暴动的高潮。1928年4月15日被捕入狱,受尽各种酷刑,始终坚贞不屈。1929年11月6日由党组织营救获释。1930年8月,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军事部长、中央代表,带着要求红一方面军第二次攻打长沙的中央命令前往湘东,被毛泽东说服,放弃了再打长沙的错误决定,以后以中央代表身份随军行动,曾代理过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书记职务。1931年4月,苏区中央局召开扩大会议,增补他为中央局委员。在中央根据地,担任中共闽赣边工委书记、红军总前委组织部长、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政治部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内务人民委员、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主笔等重要职务。

    1932年初,他的肺病复发,被送往汀州医院治疗,与同时患病治疗的毛泽东常在一起研究分析形势,谋划苏区和红军的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红军长征后,中央分局考虑到他患重病,决定护送去上海治疗。途中与敌遭遇,护送的战士牺牲。他被敌人惨杀,年仅37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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