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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石月

(1900-1927)

 

     中共中央候补监察委员,革命烈士。

   
湖南省常宁县(今常宁市)人,1900年生于常宁县兰江乡。1917年考入湘北水警教练队,当学兵两年。深恶腐败的军阀作风,遂愤然离开部队到湖南第一纱厂当工人。1920年,加入黄爱、庞人铨领导的湖南劳工会,经常到毛泽东、何叔衡等创办的文化书社阅读进步书刊,去自修大学听演讲,接受马列主义。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湖南第一纱厂团支部书记、工人俱乐部干事长,并当选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1924年9月被中共湖南区委选送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5年夏毕业回国,补选为中共湖南区委委员,任中共安源地方委员会书记。后派往新化锡矿山开展工作,任中共锡矿山特别支部书记,领导全矿工人开展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1926年3月建立锡矿山矿工会。1927年4月率群众智夺矿山商团和土豪劣绅的枪支100多条,成立新化锡矿山纠察队,是当时全省较大的一支工人武装。5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长沙马日事变后,接到省总工会“将各县工农武装集中起来向长沙进取”的命令,乃于5月28日率领锡矿山工人纠察队到湘潭会师,途经安化蓝田,突遭国民党许克祥部伏击,敌众我寡,惨遭失败。为不落入敌手,他毅然举枪自尽,为革命献出了年轻生命,年仅27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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