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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筠

(1898—1934)

 

    中共湘鄂赣省委常委兼妇女部长,革命烈士。

    湖南省平江县人,女,1898年2月生于平江县天岳乡下大坪的一小康人家。1917年由父母作主,嫁给虹桥大地主李采藻的儿子李积琦为妻。五四运动后,平江兴办救贫工厂,组织救国十人团,开办文化书社分社。在新思潮的激励下,她冲破封建家庭罗网。1924年8月考入平江启明女子师范第五班,不久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1925年底至1926年的“平江煤油案”中,她坚持斗争,表现突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8月,北伐军叶挺独立团攻克平江。她到独立团政治处做宣传工作。11月,党组织派她到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1927年5月,她被编入中央独立师宣传队,参加反击夏斗寅叛军的战斗。7月被派回平江从事武装斗争,任北乡暴动委员会主任。经中共北乡区委批准,她以继续外出读书为名,向公公李采藻耍了一笔钱,又以成立清乡队的名义,装成阔太太,到湖北通城等地买回7支步枪,几百发子弹,成立了一支50多人的游击队。她任队长,带领队伍在幕阜山一带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区乡革命政权,还主持召开有2000余人参加的斗争会,斗争天岳乡的几个大地主,把粮食分给贫苦农民。随后,烧掉自家的房屋和田契,宣布与李积琦离婚,和地主家庭彻底决裂。

    1928年春,任中共平江县北乡特委书记、平(江)湘(阴)岳(阳)游击总队第二大队党代表,在罗纳川、余本健等领导下,参加“扑城”战斗。平江起义后,她率领游击队进入县城,与彭德怀起义部队会合,当选为平江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同年10月,任红五军第一纵队党代表。后又成立平江游击司令部,辖5个大队,她任总指挥。戎装白马,神出鬼没,率领队伍打击敌人,保护群众。她的许多传奇故事,至今在幕阜山区流传。

    1930年7月,她率部配合红三军团攻占长沙,当选为湖南省苏维埃政府委员。9月任中共赣北特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后又兼赣北独立团团长,配合红十六军转战修水、铜鼓、武宁、宜春、通城、通山、崇阳、阳新等县。12月,她率领独立团和赤卫军1000余人,攻占通城,取得很大胜利,缴枪1374支,机关枪5挺,手枪30余支。彭德怀称她是“难得的女将”。1931年任中共湘鄂赣省委常委兼妇女部长。
1932年3月,王明“左”倾路线的执行者改组湘鄂赣省委。她改任省互济会主任、省委党校教务主任。1933年6月,她被诬为“AB团”分子而遭到逮捕。1934年4月,在平江和铜鼓交界的三溪坳冷水井被杀害,年仅36岁。1945年平反昭雪。1950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平江人民为纪念她,建立了胡筠学校和胡筠桥。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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