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互济会全国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革命烈士。
湖南省益阳县(今益阳市赫山区)人,女,1905年3月17日出生于益阳县城一个贫民家庭。幼年就读于长沙益湘小学,后人长沙衡粹女子职业学校。1924年考入武昌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受党组织派遣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因学习成绩优异被分配到中山大学党的建设教研室工作。她坚决反对王明等人的宗派活动。1928年随中共中央代表团出席在柏林举行的世界反帝大同盟代表大会。1929年,又参加在海参威举行的第二次太平洋地区代表大会,并负责《太平洋工人》月刊中文版的编辑工作。
1931年10月回到上海,任中国革命互济会全国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她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人民群众,宣讲工人为什么受压迫、受剥削,怎样才能使自己得到解放的革命道理,建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她特别注意培训干部,在大夏大学办了一个大学生互济分会干部训练班,在日本纱厂办了一个工人互济分会干部训练班,培养在上海开展学生和工人群众性救援活动和发展互济会基层组织的典型。看到许多共产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被捕、被监禁、被杀害的惨烈情况,她既义愤填膺,又热情周到,亲自为互济总会写指示,发通知,四处奔波,慰问被难同志及亲属。
1932年8月调到中央组织部工作。同年底又调到江苏省委任组织部长。她承担党中央和省委的文秘工作,写文章,翻译文件,还为干部培训班讲课。在白色恐怖十分猖獗的形势下,她总是按时完成任务,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却经常不能按时吃饭和休息。因生活艰苦,工作紧张,她多次在工作中晕倒在地,同志们十分敬佩。
1933年4月,因叛徒出卖而被捕,把她押到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在法庭上,她怒骂叛徒,痛斥法官。后又押解到南京宪兵司令部看守所,她利用敌人给的“优待”机会,把革命发展的形势告诉难友,鼓舞难友的斗志,坚定难友的信心。敌人威逼利诱其自首,她不为所动,严辞拒绝,决心为革命献身,义无反顾。1933年7月5日凌晨,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年仅28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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