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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六军军长,革命烈士,军事家。
湖南省南县人,1904年8月出生于南县九都山乡九屋厂。幼年丧母。父亲早年留学日本,后长期在外当小职员。由祖母抚育成人。青少年时期在当地读书,后考入长沙读中学。受进步思想影响,热心参与反帝爱国学生运动。1924年去华容县南山,与留法归国的中共党员何长工等合办新华学校,宣传进步思想。1925年在南县县城第一国民小学任教。阅读《向导》、《新青年》等进步书刊,为劳苦大众服务的信念更为坚定。1925年先后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由党组织选派人广州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中山舰事件”后,转入毛泽东、李富春等主办的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结业后参加北伐战争。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第八军第五师政治部秘书和第一师政治部秘书长。在武昌战役中结识了该师一团一营营长彭德怀,常一起商谈革命形势和共产主义理想。
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被第四集团军清洗出部队。党组织派他到鄂西、鄂中一带开展农民运动。秋收暴动中,左眼负伤,经组织批准潜回家乡医治。养伤期间,与中共南(县)华(容)安(乡)特委取得了联系,还秘密会见了驻南县的国民党湖南独立五师一团团长彭德怀,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伤愈后,再次往湖北公安一带,秘密组建党的基层组织和发展革命武装。重建公安县委,任县委书记和鄂西特委委员。1928年初,成功地领导了公安县年关暴动,点燃了荆江两岸的革命烽火,与贺龙、周逸群一道,共同创建了以洪湖为中心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
1929年春,他率洪湖游击队进入江陵、石首、监利县境开展游击斗争,任鄂西游击总队参谋长、总队长。在游击战争的实践中,他创造性地总结出“敌来我飞,敌去我归,人(敌)多则跑,人少则搞”的游击战术,对保存实力,打击敌人,发展游击武装起了重要作用。同年底,鄂西游击总队扩编为中央红军独立第一师,任师长。1930年2月,独立一师又扩编为红六军,任参谋长兼一纵队司令、前敌委员。
1930年7月,贺龙领导红四军挺进湘鄂边,在公安县南平与红六军胜利会师,合编成红二军团,贺龙任总指挥,周逸群任政委,他任红六军副军长兼第十七师师长,后任军长。红二军团渡江东进时,他率部战斗在监河一带,扫除了苏区内的白军据点,巩固和扩大了洪湖根据地。
1930年9月,中央强令红二军团攻打长沙,越江南征,洪湖苏区丧失殆尽。他因抵制“左"倾领导者的瞎指挥被降职,调洪湖地区湘鄂西联县政府赤色警卫队任总队长。他回洪湖后,设法与湘鄂西特委周逸群会合,把失去联系而回到洪湖的约1000名红军战士编成新六军,他任军长。1931年1月5日,敌人先后纠集5个旅的兵力,两次“围剿”洪湖。他指挥新六军和赤色警卫队,采取“只打虚,不打实,要打必胜,不胜不打”的战术,粉碎了敌人的"围剿”,壮大了红军。他作为洪湖苏区的代表,在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红二军团改编为红三军后,新六军缩编为红九师,他任师长。按湘鄂西军分会命令,率九师一部接应七、八师返洪湖,以迎击敌人的第三次“围剿”。荆门会合后,本应按计划打回洪湖,却由于中央代表横加干预,指责红三军回洪湖是“脱离苏区,不要后方”,接应红军主力是"抛弃主要任务",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他以革命大局为重,随贺龙一道排除“左”的干扰,连续取得龙王集、文家墩、新沟咀战役的重大胜利,歼敌万余人,缴枪万余枝,被湘鄂西军民誉为"常胜将军”。
在国民党10万兵力向洪湖苏区发动第四次“围剿”中,由于"左"倾领导者的错误军事指导和严重的肃反扩大化,一大批红军干部被错杀,导致苏区丧师失地。他坚决反对错误领导,亦被打成“改组派”强行逮捕,严刑审讯。他坚贞不屈,严正申明:“我对党是忠诚的,历史定会作出公正结论。”1933年5月1日,在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江家村被错杀,年仅29岁。
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全面清算了王明“左"倾错误路线。他亦得到平反昭雪。1952年,毛泽东主席为其亲属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第一号《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1953年和1983年,在湖北省鹤峰县和湖南省南县分别修建了“段德昌墓”和"段德昌烈士纪念碑”。中央军委确定他为中国革命军事家。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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