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
湖南省醴陵县(今醴陵市)人,1907年生。自幼性格倔强,富于正义感。1922年入醴陵县立中学,受进步老师影响,常阅读《向导》、《新青年》等书刊,并与陈恭、蔡申熙、左权、宋时轮等组织社会问题研究社,任《前进》周刊主编。1924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并任醴陵县学生联合会负责人。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奉调回国,在湖南与滕代远、陈恭、林蔚等一起领导农民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运动。他以中共湖南省委特派员身份,回醴陵协助中共醴陵县委领导武装斗争。1928年春节前后,中共湘东特委和醴陵县委两次组织农民攻城。他参与指挥。不久,被派往常德组建中共湘西特委。10月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囚于长沙陆军监狱。湖南省清乡督办署会办何键,派家住醴陵洒汾的法官何彦湘,利用与其父世交关系劝降遭怒斥。省惩共法院以“策动暴动,图谋不轨”罪判处他死刑。10月14日在长沙岳麓山英勇就义,年仅21岁。刑前致爱妻赵云霄遗书:“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所以牺牲了自己的一切。我们虽然死了,但我们的遗志自有未死的同志来完成。”字字句句充分表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英雄气概。陈觉、赵云霄夫妻烈士的遗书公开出版后,成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珍贵教材,特别是激励人民群众和广大青年的精神力量。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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