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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毅

(1910—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湖南省宜章县人,1910年出生于宜章县麻田镇。1926年任宜章县学生联合会副主席。192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了湘南起义,后上井冈山。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十师党委秘书长、中华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秘书长等,参加了一至五次反“围剿”斗争。红军长征入川后,一、四方面军会合,任红四方面军保卫局秘书长、总部一局局长、西路军总指挥部第五局局长、保卫局侦察部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抗日军政大学总校秘书长、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锄奸部副部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保卫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副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他是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十一大代表。

    他献身革命,具有革命的坚定性和不怕牺牲的精神。祖父曾安排他走仕途或做生意,他却在共产党员、语文老师李文香的培养下,接受了革命思想,参加革命活动,任县学生联合会负责人,积极组织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湘南起义时,他任乡、区苏维埃政府秘书,搞宣传、分田地、分浮财,镇压反动豪绅,抗击反动民团,表现突出,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他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江西苏区肃反扩大化,军团长董振堂等被错定为“AB团”,他以保卫局长的身份尽力保护。长征中,他支持和拥护毛泽东北上抗日的主张,反对张国焘的阴谋,因而遭受张国焘的打击排挤,撤了他的五军团保卫局长职务。西路军失败后,在祁连山坚持打游击,浴血奋战。经过数月的艰辛跋涉,越过敌占区和大沙漠,于1937年秋回到延安。在延安整风运动中,他认真执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惩前放后,治病救人”,“不要搞逼供信,要重证据”,“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使总政机关的审干工作健康开展。

    “文化大革命”中,他身陷囹圄,仍坚持原则,与林彪一伙作斗争。1975年5月,在朱德、叶剑英的关怀下,恢复了工作,任军委炮兵第一副政委,认真贯彻邓小平关于“军队要整顿”的指示,解决炮兵机关中的“软、懒、散”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奋发努力工作,在军队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1982年6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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