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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生

(1917—    )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工程兵副政治委员。

  湖南省茶陵县人,1917年5月26日生于茶陵县腰陂乡一个贫苦家庭。两岁时被卖到本乡竹陂村刘连启家做儿子。7岁上初小。10岁参加农民运动。1930年加入共青团。1931年参加红军。1933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儿童团长、茶陵独立营二连勤务员、红十七师五十一团二营五连班长、红二军团六师十七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红二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干事、巡视员、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连指导员。参加了湘赣、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二O师政治部组织部干事、冀中军区独立四支队一大队政治处副主任兼总支书记、旅教导营政委、第七一四团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任第十八兵团工兵师政委、工兵纵队政治部主任、西南军区工兵政治部主任、军委工程兵政治部办公室主任、军委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军委工程兵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

  他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革命意志。在长期革命战争中4次负伤,是三等甲级残废。他献身革命,跟共产党走,矢志不渝。即使在身受“左”倾路线迫害的时候,依然“棒打不飞”。他出生贫苦人家,养父母家在苏区分配土地时划为地主。在查田运动中,他年仅16岁,被当作阶级异己分子清洗出红军部队,交给江西永新县梅花山村苏维埃政府管制劳动。没人去看管他,他要走随时可以走,可他“赖”在苏区不走,白天帮军烈属种田打柴,晚上独宿一座破庙里,相信党组织会重新信任自己的。一个月后,竹陂村苏维埃政府重新保送他入伍。1935年3月14日,他在湖南省永顺县高梁坪战斗中小腿负伤,行动困难,被寄在群众家里养伤,因无药品,伤口久治不愈。他听说红军离开了该地,为了不脱离革命队伍,便咬紧牙关,带伤追赶上部队,恳求医生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做了手术。

  新中国建立后,他致力于工兵建设事业。1950年2月任第十八兵团新组建的工兵师政委,率部参加了康藏公路的修筑,在山高坡陡、崖险谷深、空气稀薄、水沸点低的环境里作业,为康藏公路的全线开通,支援十八军进军西藏作出了贡献。随后,又率部参加了难度很大的成渝铁路的修筑,使康藏公路与长江黄金水道连贯起来。在实践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工兵政治工作和技术工作经验,成为工兵的行家里手。1952年9月,他奉命进京参加全国工兵政治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任条例起草委员会委员,兼任工兵政治工作条例研究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草拟《工兵政治工作条例》、《工兵部队政治工作概则》。还参与领导全军工程兵的创建和国防要塞、两弹基地的建设,参与了1958年郑州黄河架桥抢险。1965年8月,奉命参与组建援越修路工程指挥部,任指挥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率8万人马入越,修筑7条公路,有力地支援了越南人民抗击美国侵略者的斗争。1961年晋升为少将。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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