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总商会会长,实业家。
湖南省长沙县人,1876年生于长沙县大贤都家常冲棠子湾。自幼随父耕读,勤奋好学,21岁考中秀才。1902年考入湖南公立法政学堂。1909年被选为湖南省咨议局议员,并出任湖南电灯公司董事长,是湖南早期知名实业家,为民族工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戊戌变法后,倾向维新。辛亥革命时期,积极参加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活动,带头在湖南全省士绅工商界订立禁约,抵制美货,声援保路运动。1911年,与李达璋等发起组织湘路协赞会,赴京请愿,当选为辛亥俱乐部湖南支部候补常议员,参与组织长沙自治公所、图强社等,作为与焦达峰、陈作新一道策划长沙起义的据点。长沙光复后,先后任湖南参议院议员、湖南民政司次长、湖南实业银行董事。1916年6月,加入谭延闿湖南护国军,任筹饷委员,为谭延闿赞襄政事。
1920年任长沙总商会会长,从此脱离政界,成为湖南商界代表人物,在近30年内居省、市工商界领袖地位。1920年10月,为毛泽东等联合省各界公法团体反对省议会制度,提供集会场所;还为毛泽东创办文化书社率先认股200大洋。大革命时期,任长沙市商民协会常务委员,参与调解劳资纠纷,支援北伐战争。1932年创办民众轮船公司,发展内河航运,促进湖南经济发展。长沙被日军侵占后,避居河西茆田,拒绝敌伪的邀请,坚决不进城参加维持会,并仗义执言:"我辈炎黄子孙,焉能认贼作父。”抗战时期,先后任湖南公医院董事长、湖南仁术医院董事长、湖南孤儿院院董、长沙市商会主席、湖南省区救济院董事、湖南弘立唯善救济院董事长兼院长、长沙基督教青年会董事、《市民日报》和《晚晚报》董事长,在湖南工商业和社会事务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积极参与湖南和平自救运动,尽力护厂护店、稳定市场,拥护程潜、陈明仁和平起义。
他是湖南著名的商业实业家,在政坛上也颇有影响。军阀混战时,集官、商、绅于一身,斡旋于各党派团体之间,应付自如,被人称为"水晶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亦能顺应潮流,拥护新政,推动社会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又以大局为重,为医治战争创伤,推进长沙的建设尽力。曾任湖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常委、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长沙市工商联筹委会主任委员、湖南省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地方财政整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工作努力,发挥了作用。
1951年2月在长沙病逝,终年75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