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仲容
(1903—1963)
台湾“国民党政府经济部长”。
湖南省邵阳县(今邵东县)人,1903年4月16日生于邵阳县太乙乡一个士绅家庭。1925年毕业于南洋大学(今上海交通大学)电机工程系。先后两次供职国民政府交通部电政司。1936年,出任中国建设银公司协理,主持民营给水与电力投资开发,筹建和改进了西安、南昌、汉口等城市的水电设施。1939年冬奉命赴美,担任国家资源委员会国际贸易事务所纽约分所主任,兼任中国国防物资供应器材组组长。抗战胜利后,应宋子文之邀,赴南京协助策划战后生产与交通的恢复。1947年4月,回中国建设银公司任常务董事,兼扬子电气公司、汉口既济公司执行董事。
1949年4月随国民党政府迁居台湾,任台湾国民党政府中央信托局局长兼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诚兼主任),担负重整台湾经济的重任。1953年7月兼任台湾经济安定委员会下属工业委员会召集人,主持研究、修正并订立台湾工业发展的设计、筹划、筹措资金、推动设厂等。1954年6月,任台湾“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经济部部长”,对改善工业生产环境、扶植公营民营企业;改善技资环境,吸引外资、侨资,增加工业资金投入;拓展对外贸易,减少管制,扩大自由竞争;加强部门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水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台湾经济在短时期内走出困境,步入发展轨道。1955年11月,因涉嫌扬子木材公司贷款案,辞去所有职务,出庭应诉。1957年8月,案情大白,又被重新启用,先后委以“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外汇贸易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美援运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台湾银行董事长等要职,主持制订了台湾《加速经济发展计划大纲》;对外贸易中改革复式汇率为单一汇率,取消“进口申请限制办法”,发展为自由贸易;在工业生产中扩大民营企业范围,维护自由竞争;集中信贷技资于制造业,使之成为台湾经济起飞的带领力量;控制消费品生产的投入,使每一分钱都成为增加经济发展的动力,促进繁荣。他为台湾经济活动步入正轨和台湾经济实力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作出了贡献,被台湾工商界称为“中国的欧哈特”、“台湾经济之父”、“台湾工业化之父”。
他兼职不兼薪,生活非常节俭,在对日交涉贸易事务方面获得佣金40余万美元,全部留归公用。其事迹被收入《中华民国名人传》。著作有《电磁学》、《工程数学》、《吕氏春秋校释》、《郭筠仙年谱》等。1963年1月24日,病逝于美国,终年60岁。蒋介石曾明令褒扬:“背能竭虑殚精,善为规划发展工业建设,更多成就,改革外汇贸易,厥功尤伟。综其生平,忠以谋国,孝以事亲,好学深思,长才自奋,于艰难之际,为台湾经济开创新局,弼成生聚,戮力复兴。”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