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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锋

(1921—    )

 

     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主席。

    山西省交城县人,1921年2月生。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家乡参加革命。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交城县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交城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阳曲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

  1949年8月随军南下到湖南,任湘阴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曾为该县革命烈士纪念塔题词:“为我人民事,牺牲命和家,继承先烈志,建设新中华。”尔后,任湘潭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湘潭地委书记。1957年8月后,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领导60年代湖南农村工作和水利基本建设,作出了成绩。他总结推广的岳阳毛田经验,两次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任韶山灌区大型引水工程总指挥兼政委期间,调集10万民工,用10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预计要3年才能完成的艰巨工程,对湘中地区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1968年以后,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广州军区政委。

    70年代初,由毛泽东、周恩来点名调北京工作。先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组长。1975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代总理。

  1969年在中共九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71年8月在长沙聆听毛泽东南巡谈话并整理记录,为粉碎林彪反革命阴谋做了积极的工作。1973年在中共十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76年4月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同年10月,同叶剑英、李先念等代表党和人民的意志,采取断然措施,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实行隔离审查。后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1980年9月,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1981年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任中共中央副主席。1982年以后,在中共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大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他主持党中央领导工作期间的功过是非作了评价。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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