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思想家。
明清之际衡阳县人。字而农,号葁斋,晚年隐居衡阳金兰乡石船山附近,学者称船山先生。
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在父朝聘、兄介之教育影响下,少时读儒家经典,注重实际,关心时局,喜从人问四方事,凡江山险要,士马食货,典制沿革,皆极意考究。14岁中秀才,思宗崇祯十五年(1642)与其兄同中举人。
十六年八月,张献忠率农民军攻克衡阳,招夫之兄弟往,乃与其兄避匿衡山。翌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夫之闻变数日不食,作《悲愤诗》一百韵。
清顺治三年(1646),清兵南下进逼两湖,夫之只身赴湘阴上书南明监军、湖北巡抚章旷,提出调和南北督军矛盾,并联合农民军共同抗清,未被采纳。五年,与管嗣裘、僧性翰等,在衡山组织武装抗清失败,赴肇庆,任南明永历政权行人司行人。连续三次上疏弹劾东阁大学士王化澄等贪赃枉法,结奸误国,几陷大狱。得高一功仗义营救,方免于难。
顺治八年,回原籍,誓不剃发,不容于清朝当局,辗转流徒,四处隐藏,最后定居于衡阳金兰乡高节里。先住茱萸塘败叶庐,继筑观生居,又于湘水西岸建湘西草堂。康熙三十一年(1692)病逝,年74岁。
南明永历政权灭亡后,誓不出仕。清康熙三年(1664),写成《永历实录》,记述永历政权兴衰。十七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其党强命夫之写《劝进表》,遭到愤然拒绝。事后,逃入深山,作《祓禊赋》,对吴极表蔑视。二十八年,衡州知府崔鸣鷟受湖南巡抚郑端之嘱,携米币见夫之,请其“渔艇野服”与郑“相晤于岳麓”,并图索其著作刊行。夫之以“病不能往”,且不欲违其素心,受米反币,致函以谢,自署南岳遗民。
夫之后半生40馀年中,著述百馀种,内容涉及哲学、政治、法律、军事、历史、文学、教育、伦理、文字、天文、历算及至佛道等,尤以哲学研究成就卓著,其主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张子正蒙》、《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老子衍》、《庄子通》、《思问录》、《读通鉴论》、《宋论》、《黄书》、《噩梦》、《楚辞通释》、《诗广传》等。清末汇刊成《船山遗书》,凡70种,324卷。
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循天下之公”,“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
。主张选贤使能,“以天下之禄位,公天下之贤者”。在哲学思想上,避朱程“理在气先”、“道在器先”和陆王“心学良知”之说。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气不后”的理论,而归于躬行实践,强调知行统一。其诗文亦自成家,于言意、情景、内外等深入研讨,颇富新意。凡此,对近代思想均有重大影响。
《湖南省志.人物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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