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翰林院检讨。
明宁乡县人。字仲调,号密庵。 12岁补博士弟子。思宗崇祯二年(1626)以拔贡入国学。时值思宗亲临太学,群臣提议恢复“积分法”。思宗即命祭酒于当年十月进行监试,共考6堂,每堂拔正卷1人,而6卷中又拔1人为首。汝鼐获第一,奉诏题名勒石太学,任五品官。未出仕,仍留国子监从学。
六年,湖广乡试中举人。时当盛年,思“效用于世”,屡上书地方当局,陈述时政利弊,未获采纳。十年、十六年,两次中会试副榜,任广东新会县教谕。后累官至翰林院检讨。
明亡,入宁乡沩山寺削发为僧,号忍头陀。年80病卒。编纂《大沩山志》8卷、《嚏古集》3卷、《荣木堂集》10卷。
《湖南省志.人物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