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初,中共中央调夏明翰去湖北省委工作。夏明翰告别妻子和刚出生的女儿,来到武汉,与中央派来的李维汉等商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暴动计划。同年3月18日,统治湖北的桂系军阀已经破坏了一些暴动准备机关,搜捕日益紧张。夏明翰先送李维汉上船回上海,自己准备转移时,被叛徒宋若林出卖被捕。
夏明翰被捕后,敌人软硬兼施,诱哄刑讯,用了种种手段,想让夏明翰说出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但是毫无所得。他们决定孤注一掷,进行最后一次审讯。
夏明翰穿着浅灰色长衫,忍着受过重刑后的痛苦,神色镇静地走上法庭,迎接一场唇枪舌剑的战斗。
首席法官按照通常的审讯程序,装腔作势地问道:“你姓什么?”
夏明翰镇定地回答:“我姓冬。”
“胡说!你明明姓夏,为什么说姓冬?”
夏明翰冷冷一笑说:“这是跟你们学来的。你们从来都是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卖国说成爱国。照你们的做法,我姓夏当然应该说成姓冬。”
法官一开口就碰了个钉子,心里冷了半截。但他还不死心,又问夏明翰:“你多大年岁?”
夏明翰白了他一眼,回答说:“我是共产党,共产党万万岁!”
法官又问:“你的家在哪里?”
夏明翰的声音越来越高,说:“革命者四海为家,我的家在全世界!”
法官再也顾不得审判程序,咬牙切齿地直接问道:“你们的湖北省委机关在哪里?省委委员在哪里?你究竟知不知道?”
“知道的。”
“在哪里?”反动派兴奋了,记录官赶紧拿起笔准备记录。
夏明翰听了,在法庭上缓缓地扫视一遍,然后闭上眼回答:“都在我心里。”说完,把嘴一闭,再也不说一个字。
法官们气得手脚发抖,湖北反动当局立即电告南京国民政府,得到批复:“就地枪决。”
回到牢房,知道自己的生命将要结束,夏明翰用敌人给他写“自白书”的半截铅笔和纸给母亲、妻子、大姐分别写了三封信,落款日期是1928年3月18日。
夏明翰给母亲的遗书里写道:“你用慈母的心抚育了我的童年,你用优秀古典诗词开拓了我的心田。爷爷骂我、关我,反动派又将我百般折磨。亲爱的妈妈,你和他们从来是格格不入的。你只教儿为民除害、为国除奸。在我和弟弟妹妹投身革命的关键时刻,你给了我们精神上的关心,物质上的支持。亲爱的妈妈,别难过,别呜咽,别让子规啼血蒙了眼,别用泪水送儿别人间。儿女不见妈妈两鬓白,但相信你会看到我们举过的红旗飘扬在祖国的蓝天!”
给妻子郑家钧的信中他写道:“同志们曾说世上唯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得你是巾帼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望眼,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赤云(夏明翰的女儿夏芸)孤儿望成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两天后,3月20日的清晨,夏明翰被带到汉口余记里刑场。执行官问他有无遗言,他大喝道:“有,给我纸笔来!”接着他用戴着手铐的手抓起笔,略一深思,随即昂然一笑,挥笔写下了震古烁今、撼天动地的壮怀诗篇: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还有后来人。
写完后,他大声朗诵了一遍,把笔往地上用力一抛,从容就义,时年28岁。
于此前后,1928年2月22日,夏明翰的五弟、领导了湘南起义的夏明震在郴州遇难,年仅21岁;1928年2月28日,在衡北等地从事地下游击斗争的夏明翰的七弟夏明霹在衡阳惨遭杀害,时年不足20岁;1928年5月,他的四妹、中共湘南特委委员夏明衡被国民党反动派追捕,在衡阳被杀害,年仅26岁;1930年夏,夏明翰的亲外甥邬依庄在红军某部执行任务中牺牲,年仅19岁。他们和夏明翰一起被称为夏家“一门五烈士”。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湖南省中共党史联络组 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
时间
出处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湖南党史人物故事P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