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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党史国史之窗 -> 《中国共产党湖南简史1920—2010》 -> 第十二章 走向富民强省的新征程(2002年11月—2010年12月)
六、深化组织人事改革,推进依法行政

   

    自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湖南省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力实施组织人事改革和人才强省战略,创新服务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实现湖南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人事保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谱写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探索领导方式的转变,着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全省各级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006年起,省委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强调“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在全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做好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靠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广大农村基层干部。2007年,省委专门出台文件,解决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两次请县、乡、村干部代表列席省委常委会;把乡镇党委书记纳入省委党校主体培训班培训,还分两批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到江苏华西村、山东南山村进行集中培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特别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被直接提拔为乡镇党委副书记。与此同时,打破原有的乡镇干部提拔任用常规,20067月,选拔5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机关担任处长、副处长;20095月,在全省公开选拔30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到省直机关内设机构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县委书记直接联系群众,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其队伍建设的好坏,事关党的建设、国家政权的建设。20066月,省委选拔5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直接到省直机关担任副厅(局)长,给广大基层干部一个鲜明的导向,就是选拔任用干部要看重基层一线。200811月,省委提拔14名县(市、区)委书记到省直机关任职,11名省直机关、省属企业和高校的干部交流到市、县任职,其中包括5名厅级干部担任县委书记。为进一步激励县委书记安心本职岗位干出成绩,20098月,省委出台意见提出,要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特别优秀的县(市、区)委书记可以破格提拔,也可以作为地厅级正职的后备干部人选重点培养。

    为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聚集人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省委还重视选拔任用非中共干部。20071月,集中选拔6名优秀党外干部到高校担任副校长;20083月,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张健被任命为省卫生厅厅长。20101月,全省首次集中公选13名党外干部担任省管领导干部职位。截至20106月,全省党外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7569人、各级政协委员18328人,全省实职岗位的党外干部总数达到1.4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1776人,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全部配齐。

    省委还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营造“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地域”的氛围,多渠道、多形式聚人才、育人才、用人才,分两批从全国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12名博士后来湘任职,还从省内高校选派15名博士到县(市、区)担任党政副职,吸引一大批高尖端人才来湘干事创业。2007年以来,湖南省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四川6省市互派挂职干部已达170名,其中湖南选派到外省市挂职的干部130名。分期分批组织各类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从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锻炼。

    20106月,湖南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计划探索组织提名、群众提名、领导干部提名和干部自荐相结合的提名机制,推荐市、县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干部任用票决制,省、市(州)直机关录用公务员将基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积极探索县(市、区)党政正职跨市州交流任职办法,加强市州委书记、市州长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新举措。在用人导向方面,新的省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出“营造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激励的良好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三个不吃亏”到“三种‘干事的人’”用人政策的延续,都是突出“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是为了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省上下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综合素质高、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老实人不吃亏、有奔头,促进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扑下身子办实事、深入基层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为党的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20108月,全省启动公开选拔省管领导干部工作。经过激烈角逐,11月,17名公选干部在334名报考人员中脱颖而出,走上履新岗位。从2004年至2010年,全省公开选拔的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分别为41人、681人、2439人。2009年,湖南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5名省管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各企业通过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人才达1.1万人,占经营管理人员总数的30%。近5年来,全省先后有2.9万多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富民强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获批后,政策赋予的“先试权”给了湖南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先行试点、率先突破的重要条件。全省上下围绕如何提高各级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行政效率等,从根本上、法律制度上进行了积极的成功探索。

    2007年年初开始,湖南着力打造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在全国率先探索行政管理的法治化道路,开始部署《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起草工作。20082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主持专家咨询论证会,征求国内12位知名法学专家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对《规定》进一步完善。200849日,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并于2008417日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自200810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系统性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标志着湖南省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共10章、178条,内容涵盖行政程序的原则、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应急、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行政问责等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建立了管辖、协助、回避、公开、听证、教示、说明理由、证据、时效、阅览卷宗等一系列行政程序制度,突出了对行政决策的规范、行政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特点,确立了高效便民的原则,创新了管理方式,突出了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湖南自率先在全国实施行政程序规定以来,行政复议数和行政执法涉访数明显下降,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削减,已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总数的24%,实行了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统一管理,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推进了政务公开和规范执法,更为制度性地改善发展环境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过程中,湖南还集中力量起草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文件办法。200910月,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旨在防止行政机关权力滥用的《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自2010417日起施行。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总结分析实践经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了采取“综合控制模式”来规范行政裁量权,成为一项重要制度创新。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可以从制度上、根本上、长远上保障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地处理行政事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消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克服和防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现“制度防腐”和“源头防腐”。

    为了集思广益,加快出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2010416日,周强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将服务型政府理念转变为制度,将政府行为规范在法治的框架下开展。要结合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和把握行政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建章立制,优化行政流程,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促进政府全面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二是大力推进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三是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通过一系列重大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已成为全省各级政府的共识,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开门立法、开门决策,凡涉及重大民生的立法或决策,各级政府必须公开、广泛地征求各方意见,普通公民都能参与科学决策,体验到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杜绝暗箱操作。自《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举办重大决策听证会达280余次。通过这些听证会,民意得到极大的尊重。与此同时,全省积极打造开放型“透明”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处。电子政务建设加快,首开国内第一家省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网上办公和无纸化办公积极推行。充分发挥“省长信箱”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整合机构提升效益,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提升了湖南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湖南汇集。世界各大银行资本、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生产要素加速聚集湖南。截至201011月,世界500强企业有51家落户湖南。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快速提升了政府部门公务员素质,制度要求逐渐变成公务员的职业习惯。随着《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出台,全省各级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服务人民的行为得到规范,人民群众逐步享受到具有幸福感和尊严感的公共服务。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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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简史》(19202010P24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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