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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党史国史之窗 -> 《中国共产党湖南简史1920—2010》 -> 第六章 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49年8月—1956年9月)
四、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1年,中共中央决定,从1953年起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湖南省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分别经19558月、12月召开的中共湖南省第七次代表会议、湖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纲要》确定“一五”期间湖南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是:首先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小农经济;相应地发展地方工业、交通运输、手工业、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逐步改造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对国营工业及其基本建设给予直接配合和支援、监督,以保证国家计划的全面实现。《纲要》规定湖南省“一五”计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第一,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农业生产,重点是发展粮食特别是稻谷生产。同时,因地制宜地积极发展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发展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事业,注意发展城市郊区和工矿区的蔬菜生产,重视山区经济开发。第二,在保证国家工业重点建设的前提下,积极地发展地方工业。第三,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和商业,以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一五”计划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湖南的第一部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之后,湖南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发展农业生产,首先是重视搞好水利建设。兴修水利,特别是治理洞庭湖,是“一五”计划时期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继1951年春荆江分洪、1952年冬整修洞庭湖之后,1954年冬到19554月、195511月至1956年上半年,又大规模地治理洞庭湖。经过大力整治,湖区面貌大为改观。堤垸由原来的991个变为247个,堤线由6045公里缩短为3851公里,耕地由593万亩扩大到662万亩。广阔肥沃的洞庭湖平原,成了全省、全国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的重要基地。水利条件的改善带来了耕作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改单季稻为双季稻。同时积极总结丰产经验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继1951年总结推广全国水稻丰产劳动模范、省特等劳模李呈桂的丰产经验之后,“一五”计划期间,又先后推广南县田启发、醴陵县邓光晋等省劳动模范种双季稻高产的经验,推广棉花撒播为条播、冬泡田为绿肥田、浅耕为深耕、稀植为合理密植等,推广新式农具。这一时期,湖南有4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特别是1954年的特大水灾和1956年的特大旱灾,但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仍超过“一五”计划的5.66%。湖南农业丰收,不仅解决了全省人民的吃饭问题,而且支援了全国经济建设。“一五”计划期间,湖南共调出粮食25.5亿余公斤,其中供出口的大米达70万吨。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中央指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地位,1953年要从全国一次性调集1万多名优秀干部到工业战线,培养他们成为工业建设的领导骨干,并号召新老干部都要钻研工业建设的业务。“一五”计划建设开始后,湖南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抽调经过长时期革命锻炼、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文化在初中以上的干部支援工业建设。为了合理使用技术干部,还对全省各单位的技术骨干进行登记,进行技术干部调整归队工作。1954年,全省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中,地厅级占47.2%,县处级占33.1%。省委抽调干部支援工业建设,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为大规模开展经济建设准备了人才。

    根据苏联的经验和国家“一五”计划的要求,湖南“一五”计划把发展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一五”计划期间,中央和湖南省共投资10.4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于工业的4.78亿元,占总投资的45.85%。在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中,国家安排7个项目在湖南:株洲硬质合金厂、三三一厂、株洲电厂、株洲洗煤厂、湘潭电机厂、桃林铅锌矿和瑶岗仙钨矿。湖南人民对这些重点工程倾注满腔热情、全力支持,确保这些工程如期完工并很快发挥作用。除了这7个重点项目外,全国694个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安排在湖南的有38个,还有22个交通、农业、商业、教育、卫生和城市建设项目。全省新建的434个厂矿企业中,有部属和省属的大中型骨干企业30个。这些骨干企业采用当时比较先进的技术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从而揭开了湖南社会主义工业现代化建设的序幕。国家重点工程对湖南工业体系的建设起了基础性作用,也带动了湖南工业的发展,使湖南工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业品的花色品种逐渐增加。湘潭电机厂和长沙机床厂的部分新产品分别多次参加莱比锡、大马士革、巴基斯坦等国际博览会,获得荣誉。轻工业改变解放前连胶鞋、香皂、牙膏、搪瓷、自来水笔等都不能制造的落后状态,热水瓶等被评为全国一流产品,咖啡因、葡萄糖、铋制剂等药品达到国际水平。

    在发展交通运输业方面,对省内所有铁路旧线进行全面的整治和技术改造,并新建湘潭湘江铁路大桥和衡阳湘江铁路、公路两用大桥及一批车站,提高铁路的行车速度和线路的通车能力。在加强原有公路养护的同时,重点新建株洲—易家湾、永顺—大庸、大庸—慈利、永顺—龙山、湘潭—易俗河等公路,并修建一批简易公路。内河航道重点抓沅水的整治。邮电技术装备进行更新,延伸邮电网路,做到乡乡通电话、社社通邮路,部分农业社安上了电话。

    工业的发展带动着一批新型工业城市在三湘大地崛起。全省许多骨干企业,加上其他配套的大小企业,形成湖南工业布局的雏形。这些骨干企业的建设,大部分集中于铁路沿线的株洲、湘潭和衡阳等城镇及其附近,使这些地区的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从无到有的株洲工业城的崛起就是一个典型。19515月,株洲从湘潭县划出,设为专署辖市,1953年被列为全国八大工业重点建设城市之一,19563月定为省辖市。“一五”计划时期,根据株洲交通便利、有充足工业原料,以及气候、水文、地质等多方面的地理条件,国家将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中的4项建在株洲,并把全国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9个安排在株洲。到1958年,城区建成面积达27.9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增至24.2万人,由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发展成令人瞩目的新兴工业城市,受到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支持。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邓小平、贺龙、罗荣桓、董必武、罗瑞卿等,先后到株洲视察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株洲的建设。

    1957年,湖南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超额完成。全省社会总产值增加到60.93亿元,比1952年增长65.03%,平均每年递增9.9%;工农业总产值增加到49.87亿元,超过“一五”计划指标的4.6%,1952年至1957年平均每年递增8.7%;国民收入由25.21亿元增加到40.17亿元,比1952年增长59.3%,平均每年递增8.4%。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职工人数由1952年的51.05万人增加到130.23万人;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由15336万元增加到47113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由313元增加到505元,增长62.63%。“一五”计划的超额完成,为进行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提高了湖南的整体实力。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时间 

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简史》(19202010P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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