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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会议在沪召开:要把创建示范项目作为“蓄水池”和“储备库”
2011-12-27 09:33:00

  122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创建任务、要求,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创建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社文处的负责人,来自全国47个创建示范项目所在地区文化局的负责人,以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首批创建示范项目公布后,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有了较快的推进。但与创建示范区工作相比,创建项目工作受到的关注和重视仍不够,进展相对缓慢,缺乏计划和安排。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增强加紧推进创建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创建示范项目的目的和意义,认真组织,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示范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示范项目的创建更应具有品牌意识,要通过品牌塑造扩大影响;要通过创建示范项目,深入研究和探索政府主导责任的范围、内涵、边界、方式、效果,为全面落实政府的主导责任积累做法和经验;要更强调制度设计,注重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创建路径和支持方式;要把创建示范项目作为创建示范区的蓄水池储备库,完善创建评审机制,将创建示范项目和创建示范区有机衔接。

  会议指出,评审国家创建示范区将优先考虑创建示范项目,同时也将与各省评审出的省级示范区相衔接。鼓励各地培育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示范项目,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做准备。各省可将申报国家级示范区、示范项目和本省的创建工作统筹考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本省的示范区创建工作。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副司长张永新表示,文化部目前正在组织研究创建工作的验收办法、标准以及第二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计划明年春节后组织一次对示范区及示范项目的全面督查。

  会议期间,四川省泸县、上海市浦东新区分别介绍了创建项目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专家委员会就如何推进创建项目工作、完善创建机制和加强宣传等进行了讲解和辅导;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上海市两个创建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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