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

首页 工程介绍 本省概况 数字资源 文件汇编 在线培训 工作论坛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当前位置:首页>文化共享工程>本省动态
会同县图书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2017-12-15 09:34:00

   12月12日上午,会同县图书馆组织全体职工、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及部分农家书屋管员80余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馆长粟志强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全文,本次培训邀请了会同县司法局刘昌跃副局长,就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的背景、出台的目的等部分内容做了具体的解释。

  据悉,《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公共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该法有四大亮点:第一,明确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地位和发展方针,有利于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二,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强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第三,加强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着力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

  会议强调,县图书馆将持续系统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内容,全面认识其精神内涵,并结合实际服务工作,通过图书馆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全面解读,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图书馆负责人表示要以学习《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公共图书馆职能职责,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能,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用快捷、高效的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免费、均等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


湘ICP备05011312 版权所有 湖南图书馆 备案证书
WebMaster:web@library.h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