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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水利大省,最大的省情是水情,最大的隐患是水患,水旱灾害十分频繁,农田基本建设从根本上讲是水利建设。这是历届省委、省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农田基本建设,主要是水利水电事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据统计,1949年,全省共有山平塘14.6万口,塘坝13万多处,总蓄引提水量为56亿立方米,其中蓄水量为29亿立方米。全省当时有效灌溉面积只有120万公顷,旱涝保收面积26.7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9%,天水田66.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1.2%。目前,全省已形成水利固定资产(不含群众投工)110多亿元,建成大中小库13347座,占全国水库总数的1/7;塘坝205万多处;大中小型水轮泵站3394处。水利工程的蓄、引、提总水量达323亿立方米,总灌溉面积270.8万公顷,旱涝保收面积213.3万公顷;全省建成12个大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达33.5万公顷;洞庭湖区修建一线防洪大堤3471公里,二线防洪大堤1509公里,山丘区已建成大、中、小型电站4910处,总装机246万千瓦,全省建成了31个农村小水电电气化县。整个水利建设的投入包括国家、集体与群众的投入, 其资金使用方向及结构为防洪、排涝各占11%,灌溉占65%,水力发电占9%,其它是水土保持,改造低产田,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占4%。

水利建设

   湖南的水利建设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开始,即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洞庭湖建设为主,采用堵支并流、联圩合垸、修垸固堤、整治洪道等措施,对历史上水系紊乱、堤防残破的洞庭湖区作了初步治理。接着,便是兴建山圹、河坝和小型水库及中型水利工程。随后,又开展湖区电排、水库灌区配套、山区水轮泵建设。再后,便是排涝工程和小水电建设,重点解决农业生产能源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继续抓好小水电建设的同时,主要是抓已建工程的配套、管理和效益的发挥。从1988年开始,湖区主要是抓洞庭湖一期治理,加高加固堤防,修建安全设施,整治河道,提高防洪抗灾的能力。山丘区主要是抓大中型病险水库的治理,大型灌区的配套建设,水土保持,重点抓了小流域的综合治理。
  湖南的水利建设,对战胜水旱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南自然灾害频繁,几乎年年都有,主要是洞庭湖区的溃垸和洪灾,山丘区的洪灾和旱灾。旱灾在农业生产上主要体现为“夏旱”、“秋旱”、“夏秋连旱”、“春旱”和“春夏连旱”。
   从水灾来看,有1949年的水灾,湘、资、沅、澧四水上游山洪暴发, 湖区溃垸441个;1954年特大洪水,洞庭湖和沿湖地区22个县、1个蓄洪垦区先后溃漫大小垸堤356个,占原有堤垸76.6%;1988年洞庭湖秋汛;1994年湘江大水;1995年资江,沅水大洪水;1996年资江、沅水及洞庭湖特大洪水;1998年长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罕见洪灾,从旱灾来看,有1963年特大干旱,主要是湘南、湘中及湘西各地(后蔓延到长沙、岳阳),出现了冬旱连春旱,春旱连夏旱、夏旱连秋旱的局面,无雨缺水10个多月,受旱稻田面积达137.7万公顷;1985年大旱;1990年大旱;1998年北涝南旱。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全省人民共同努力,顽强拼搏,终于战胜了洪涝和干旱灾害,使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
  灾害教育了人民群众,使全省人民更加努力加强水利水电建设。一是建立了初步的防洪排涝体系。这主要是由于在湘、资、沅、澧四水支流上修建了一大批防洪水利工程,特别是全面完成了洞庭湖一期治理工程,使之在抗洪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二是山丘区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蓄、引、提相补充的灌溉体系。全省建成了一批大中小型水库,修建大中型干支渠道4万多公里,整修新建一大批塘坝水轮泵站,机电排灌装机达310万千瓦,蓄引提水量和到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使全省旱涝保收面积比  1949年增长了7倍多。近年来,全省山丘区水利建设把治理病险和水毁水库作为重点,已治理病险库10302座次。三是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全省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17平方公里。水利社会服务体系也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全省水利部门在5年内,共兴建供水451处,其中县城供水11处,解决了8000家工矿企业和133万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中小水电建设

   湖南省第一座农村水电站是永顺县王村水电站,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建成投产。70年代,是小水电蓬勃发展时期。 在建设上,发动县、社、队三级办电,实行“谁建、谁管、归谁所有”的政策;在规划上提出了“从山区到平原,从网外到网内,充分利用当地水力资源兴建小水电,治水办电相结合”的办法;在资金上,实行以电养电。这就调动了地方、群众办电的积极性。至1980年止,全省地方电力装机容量达到了92.11万千瓦。80年代,小水电开发被纳入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到90年代,全省更是把中小水电及配套火电建设作为地方电力建设的重点,在开发战略上实行大中小相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把治水办电作为发展经济的战略任务来抓。到1998年底,全省地方电力累计装机达246万千瓦,年发电量88亿千瓦时,均居全国第4位,分别是1978年的9倍和5倍。全省建有小水电的县共达到了97个,其中以地方电力供电为主的61个,并圆满完成31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洞庭湖治理
  洞庭湖区位于长江南岸,跨湘、鄂两省,总面积18800平方公里。其中湖南部分总面积152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1%多,分属湘、资、沅、澧四水尾闾和长江四口入湖洪道范围内的广大湖泊平原地区;共有大小堤垸266个,受堤防保护的总面积为10220平方公里,耕地1000万亩,人口1008万人;天然湖泊及洪道面积3998平方公里,一线防洪堤长3471公里,二线防洪堤长1509公里,主要间堤长832公里,共计堤长5812公里。
   洞庭湖区土壤肥沃,物产丰富,是一块宝地,已成为我省商品粮、棉和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地,也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之一。同时,洞庭湖区又是一块险地,“万里长江,险在洞庭”。其“险”主要是因为:
  1、来水量大,泄量小,防洪能力低。 洞庭湖接纳四水,吞吐长江,来水面积达130万平方公里,年来水量高达3018亿立方米,这些入湖水量又主要集中在汛期(4月—10月),多年平均汛期入湖水量达2366亿立方米,占年总量的78.3%,仅岳阳城陵矶一口下泄,而岳阳以下长江安全泄量不到6万秒立方米,洞庭湖区防洪任务十分艰巨。
  2、泥沙淤积严重。由于汛期大量的洪水入湖,不仅造成了洞庭湖区频繁而严重的洪涝灾害,而且携带大量的泥沙造成河道和湖泊的严重淤积。泥沙淤积带来了严惩的后果,致使天然湖泊的面积容积减少,调蓄作用显著减少;抬高了洪枯水位,增加了防洪难度,加重了群众防汛修堤的负担。
   新中国成立以来, 国家对洞庭湖的治理问题十分重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洞庭湖区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便并垸合流、整修堤防,初步建成了防洪大圈;60年代加固堤防、建设电排;70年代开撇洪渠;80年代防洪蓄洪保安建设。从1983年开始,水利部正式对开展洞庭湖近期防洪蓄洪工程设计,作出了安排,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和水利部从1987年开始,安排实施了洞庭湖一期治理工程、二期治理工程。
   洞庭湖一期治理。总工期为10年。1995年,洞庭湖一期治理工程胜利竣工。共完成总投资12.19亿元,完成土石方1.9亿立方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87万立方米,顺堤安全台面积58.6万平方米,购安全转移船75条,累计完成洪道扫障面积5.9万公顷次。洞庭湖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湖区11个重点堤垸,1991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平均加高加厚2—3米,防洪标准由3至5年一遇提高到5至10年一遇。
   洞庭湖二期治理。1995年洞庭湖二期治理获国家批准,于1996年开始实施,总工程量:土方3.76亿立方米,石方1423万方立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272万立方米。原总投资60亿元,现已明确二期治理总投资为135亿元,中央和地方各负责50%。
洞庭湖二期治理措施主要有:
(1)加固堤防,消除险工险段。重点进行堤基、堤身的加固处理,提高堤防质量,使重点垸由5—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
(2)蓄洪转移、平垸行洪,扩大蓄洪能力。因地制宜,实行安全区、台、路、桥、船等多种措施,使人均躲水面积达3平方米,同时对那些严重影响行蓄洪的洲滩民垸、巴垸,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的实施退田还湖、平垸行洪,扩大行洪、蓄洪能力。
(3)治涝排涝设施改造,提高排涝标准。经过几年的建设,新增装机容量6.8万千瓦,更新改造近30万千瓦和相应的电网,将大多数堤垸的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同时结合电排配套进行垸内渠系河网化建设。
(4)防汛通讯预警报警系统建设, 提高防汛决策指挥水平。建立、完善洞庭湖区通讯报警系统:防汛无线专用通讯卫星干线网,防汛移动通讯网,县对垸防汛专业网及蓄洪报警网;从而及时、准确上报水情、汛情,增强领导的防洪决策能力。此外,还有疏浚河道提高行洪能力,综合整治长江确保江堤安全,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城市安全等。

  开展水利、水电建设的同时,各地还抓了农田标准化、田园化建设和低产田的改造,以及城市防洪建设。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益阳等重点城市和一大批县城大力开展防洪建设,完善防洪体系,取得明显成绩,正在达到50—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湖南水利、水电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为抗御水旱灾害,促进农业的高产稳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综合效益。据初步计算,20多年全省防洪、排涝、灌溉和发电建设的总投入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价值量比为1∶8,水利水电建设创造了十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历年的防汛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湖南连年发生大洪水,水利设施的减灾防灾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保障全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农业综合开发
   湖南省从1989年起经国家批准立设实施大规模农业综合开发,现已10多年。总投资(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配套与农民自筹资金)共30.97亿元。第一期开发涉及湘南31个县(市、区场),共204个项目;第二期涉及湘南和怀化43个县(市、区、场),共161个项目;第三期开发分为湘南和洞庭湖两个总项目,涉及82个县(市、区、场),共212个项目。这三期开发,从1989到1998年,共改造中低田64.56万公顷,为计划的123.1%;林业建设17.65公顷,为计划的111%;改造草山2.42万公顷,为计划的104.9%,并建成了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多种经营项目和具有一定产业化水平的龙头项目,营造经济林7.13万湘公顷,开发养殖水面3.33万公顷等,圆满完成了国家批准的计划任务,并收到了良好的开发效益。最主要的,便是改善于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这10年,全省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共新建、维修和加固小型水库1499座,新建和改造排灌站2963座,修建栏河坝618座,开控疏浚渠道4.56万公里,衬砌渠道2.69万公里,修建机耕道6475公里,配套农田线路514公里,改良土壤28.9万公顷,新增灌溉面积13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42万公顷,新增除涝面积10.4万公顷,改善除涝面积14.5万公顷。
  湖南省有31个贫困县,大多是自然灾害多发区,还有8个库区贫困县。这些贫困县中,不少县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有些还是扶贫对象。扶贫是开发式的,即帮助这些县兴修水利,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造血功能。这些年来,全省共投入1.9亿元,解决了385万人和254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在1986—1998年,共在贫困县兴修人畜饮水工程就有2.44万处。同时,还新修和整修县乡村公路2.58万公里,新增旱涝保收面积82万亩,人均由0.26亩增加到0.3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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