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图书馆事业发展,是湖南图书馆志愿者团队宗旨所确定的工作内容。为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资源。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志愿者团队的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
(二)在服务期间获得图书馆及其志愿者团队提供的相应帮助;
(三)享有自由参与和退出志愿者团队的权利;
(四)有对图书馆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图书馆志愿者团队守则,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和形象;
(二)及时、认真完成志愿者团队委托的任务;
(三)向志愿者团队报告本人志愿服务情况;
(四)不得以志愿者团队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五条 志愿者团队内容
(一)读者咨询、导引;
(二)阅读推广工作;
(三)讲座、展览、读者文化交流等工作;
(四)图书整理;
(五)为弱势群体服务;
(六)文明督导;
(七)读者活动相关工作;
(八)社会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志愿者报名基本条件
(一)本市居住或工作,年龄在11周岁至70周岁,身心健康;
(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遵纪守法。
第七条 志愿者报名注册程序
(一)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湖南图书馆志愿者团队填写表格。;
(二)由志愿者团队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
(三)志愿者团队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培训;
(四)培训合格者,填写由志愿者团队发放的统一格式的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正式加入志愿者团队;
(五)志愿者的工作期限,从正式成为湖南图书馆志愿者团队成员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志愿者离职
(一)志愿者可根据本人意愿退出志愿者团队;
(二)对于志愿者在排定的服务时间内,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视为自行退出志愿者团队;
(三)对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志愿者,5个月内没有到馆服务或服务时间未达到3天,视为自行退出志愿者团队;
(四)对不履行志愿服务协议书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团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团队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志愿者服务资格并不再录用;
(五)退出志愿者团队之前,志愿者上交出入湖南图书馆志愿证,志愿者团队将对其工作档案进行注销。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管理机构
(一)湖南图书馆志愿者团队是志愿者工作的基础和平台,负责制定志愿者团队章程和章程细则,有管理志愿者团队的责任和义务;
(二)湖南图书馆具体负责制定、修改志愿者章程和志愿者章程和细则,负责志愿者招聘、培训及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志愿者参与活动时,统一穿“湖南图书馆志愿者”马甲,活动结束后进行归还,不由个人单独保存,下次参与活动时再重新领取。
第五章 奖励与表彰
第十条 本团队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
(一)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在本馆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二)本团队作为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作出实习鉴定;
(三)对于服务超过108小时的志愿者,颁发“志愿者之星”证书,评选优秀志愿者,并作出相应奖励;
(四)定期安排志愿者心得交流活动。